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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政办函[2013]227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11-25
实施时间: 2013-11-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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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市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建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确保201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2014年1月31日前制定并公布2014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确保2014年度全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二、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对在本市主城区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
  三、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对高价商品住房实行价格指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四、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4年1月31日前制定并公布2014年度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重点筹建公共租赁住房,推进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发展,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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