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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中秋国庆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商务[2013]304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商务局
发文时间: 2013-9-18
实施时间: 2013-9-18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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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2013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努力促进节日市场繁荣稳定,确保重要商品市场量足、价稳、质优、便民、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宗旨意识,认真履行职责
  中秋、国庆是主副食品集中购买时期,也是居民消费旺季,节日市场供应保障工作意义重大。各区经贸局要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将保障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供应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深入基层,调查摸底,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区经贸局在节前应组织专项的市场供应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保证供应的措施得到落实;各区经贸局、各相关重点企业在长假期间应落实值班制度,领导亲自带班,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运行调控,稳定市场供应
  受自然生产周期和台风天气、东北水灾等自然灾害影响,肉、蛋、菜市场价格呈现上涨势头,随着“两节”临近,可能出现进一步上涨。
  各区经贸局要认真研究节日市场运行规律,总结市场保障工作经验,加强市场调查分析,掌握粮、油、肉、蛋、菜等主要副食品市场供求动态,合理预估节日市场行情,针对薄弱环节,落实商品货源,稳定市场供应。要积极协助流通企业组织商品货源,适当增加重要生活必需品库存,确保市场供应充足。指导流通企业根据中秋、国庆居民消费特点,统筹考虑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开展产销对接,保障紧缺商品市场供应,扩大适销对路商品采购,丰富商品种类,繁荣节日市场。要高度重视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提前安排好台风期间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同时加强与交通运输、铁路部门的协调配合,畅通商品流通渠道。
  各区经贸局、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如发现价格大幅波动等异常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加以处理,并及时报告。
  三、做好监测预警,掌握市场动态
  各区经贸局及主要供应企业要继续加强对节日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如发现供应紧张,价格大幅波动等异常情况,应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稳定市场,并及时报告我局。2013年9月26日至10月7日,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报监测制度,样本企业于每日中午12点前,通过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报送当日生活必需品市场销售及价格情况。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10月7日上午9时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10月1日至10月6日的市场销售数据和上年“十一”黄金周销售数据。9月15日前各供应企业报送“两节”市场供应及货源计划投放统计表(见附件),各有关样本企业要将“十一”黄金周期间各自市场销售特点、亮点及生活必需品市场情况,于10月7日上午9点前以邮件或者通过监测QQ群报送我局市场运行处。
  联系人:杨珑,电话:0592-5302757,传真:5302758
  邮箱:yolanda_yanglong@。
  附件: 2013年中秋、国庆市场货源计划投放统计表
  厦门市商务局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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