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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深圳市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3]181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1-18
实施时间: 2013-11-18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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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及车主,市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183号)和财政部 商务部2013年第70号公告等文件精神与要求,为顺利开展2013年我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同时为方便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请手续,现将我市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联合服务窗口设立于深圳市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安排专员负责申请材料的接收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工作。请符合补贴条件的各单位、车主在指定期间内到该联合服务窗口递交申请,经市经贸信息委、市财政委审核后,依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补贴资金发放。有关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和标准请参阅《财政部 商务部2013年第70号公告》,有关补贴申领、发放流程等详细事宜请查阅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183号)。另请市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做好报废车回收管理和有关资料的受理工作。
  申领时间:2013年10月24日——2014年1月31日
  联合服务窗口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龙珠四路龙井商业中心二楼深圳市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联合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人:周小姐,电话:26769813、26795111、26769500、26769803
  特此通知。
  附件:
  1.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183号)
  2. 财政部 商务部2013年第70号公告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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