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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推动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经贸综合[2013]78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1-12
实施时间: 2013-11-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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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3]8号),结合经贸部门实际,我委制定了《关于加快推动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发展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3年11月12日
  福建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推动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3〕8号)精神,解决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发展“短板”问题,增强内生动力,推动产业发展,提高区域“造血功能”,结合我委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规划引导
  1.加强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立足重点县的资源禀赋、产业特点,以《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定位为依据,对照各县的区域特点,产业基础,协助当地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完善扶持政策。
  2.指导工业园区(基地)建设。适当放宽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门槛”,指导云霄光电、诏安金都海洋生物、光泽食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园区创建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长汀(稀土)等有特色、有条件的工业园区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3.支持高附加值产业发展。从项目引进、产业化培植、示范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长汀稀土、云霄光电、连城光电、明溪氟化工精深加工、武平不锈钢等优势产业向中下游延伸。
  二、实施项目带动
  1.推动重点县与沿海产业配套发展。结合重点县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组织沿海发达城市与其开展产业对接,共建山海协作园区,对由沿海地区转移到重点县的食品、纺织、电子、机械等项目优先推荐国家中小企业技改项目予以扶持;推动“飞地工业”产业园建设,继续支持武夷新区泉州、厦门两个产业转移园的建设,推动沿海产业向山区重点县转移。
  2.推动针对性招商对接。充分发挥民企办、驻外办、行业商协会作用,突出区域性、行业性项目对接,结合重点县产业特点开展针对性招商,组织行业骨干企业与重点县开展交流对接。
  3.支持发展特色产业。支持化肥行业进行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发展优质高效化肥品种,对龙头企业给予用电优惠支持;指导并支持重点氟化工企业开发高附加值的含氟精细化学品和氟材料、拓展氟化工产业链的项目;支持省内医药生产企业在重点县建立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中药材种(养)植(殖)基地,推动柘荣太子参、明溪红豆杉、泰宁雷公藤、光泽蛇制品等产业发展。
  4.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与重点县企业共建研发机构,对符合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的优先给予认定,其新购研发仪器设备按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专项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组织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科技人员深入重点县开展技术提升诊断、项目推介等产学研合作活动,并优先扶持重点县企业实施的产学研项目。
  5.支持技术改造。重点县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列入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和技术改造“助保贷”业务范围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优先支持重点县通过实施两化融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建设垂直特色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优先安排重点县申报的符合省级节能项目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其申报的符合国家有关项目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重点县药品生产企业新版GMP改造。通过技术改造,推动重点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光泽食品立足其发展现状和产业特点,打造国家级生态食品城;长汀纺织发展差别化纤维,实施针织、服装业品牌战略;永泰纺织以改造提升棉纺织造业为抓手,提高产品档次。
  6.支持流通项目建设。推进重点县产地大宗农产品“农超(批)对接”、城乡菜市场建设;将农村加油站建设项目列入鼓励发展的流通设施目录,对重点县的企业或自然人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或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租赁方式建设农村加油站的予以支持;支持重点县将加油站建设用地集中收储上报审批。
  三、强化政策落实
  1.加大资金扶持力度。2014年起我委省级工商发展资金将统筹1亿元资金用于扶持23个重点县的工贸经济发展。根据各县经济发展水平、产业优势和产业特色,资金将用于对上述地区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两化融合、电子商务、节能、物流、淘汰落后产能、工业项目对接和市场建设等方面的补助。其中,县域产业专项资金4000万元将平均切块下达给23个重点县的工业主管部门,南平武夷新区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支持武夷新区工业企业的发展。
  2.促进企业增产增效。适当降低重点县工业企业年度增产增效奖励政策的税收、用电量等条件,及时兑现奖励资金,鼓励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扩大生产;优先保障重点县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煤电油运需 求,协调其生产经营的困难问题;并在全省执行峰谷电价政策期间,优先安排重点企业享受峰谷优惠政策。
  3.建立山海协作服务机制。发挥闽东北、闽西南两个经济协作组织作用,推进协作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协作项目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山海协作企业提供招商引资、市场开拓信息服务,增强区域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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