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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申请“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奖励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评协[2013]3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3-10-24
实施时间: 2013-10-24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2213
评论人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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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阳市资产评估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提升我省资产评估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我省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步伐,根据《河南省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就2013年度符合条件的机构及个人实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款
  (一)人才开发奖励
  1、通过2012年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以后的省内考生,全科合格后每人奖励1000元。
  2、通过2012年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全科合格后,申请在我省评估机构注册并承诺服务3年以上的每人奖励3000元。
  (二)人才培养奖励
  确定为实训基地或者研究基地并接收院校资产评估专业学生实训的资产评估机构,奖励20000元。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奖励,由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填报《在河南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三年以上承诺书》(附件1)、《河南省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奖励申请表(个人)》(附件2)、一式三份,附相关合格证、学历证、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以机构为单位上报省评协; 考试合格人员至今未申请注册的可直接到省评协申领。
  (二)南阳市的相关人员及评估机构的奖励申请申报,先由南阳市评协汇总,统一上报省评协;省直管相关人员及评估机构的奖励申请直接报省评协。
  三、申报时间
  2013年11月19日---25日
  附件:
  1.河南省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资金奖励申请表(个人)
  2.河南省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资金奖励申请表(机构)
  3.在河南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三年以上承诺书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相关附件:
1.河南省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资金奖励申请表(个人).doc    
2.河南省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资金奖励申请表(机构).doc    
3.在河南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三年以上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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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牛(游客)   2013年11月28日
申报的时间是2013年11月19日-25日,可是你们发短信通知的时间却是2013年11月27日,是不是害怕我们领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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