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完善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民航发[2013]8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13-10-9
实施时间: 2013-10-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28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4号)精神,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民航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进一步完善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价格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对旅客运输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内航线,均取消票价下浮幅度限制航空公司可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的浮动范围内自主确定票价水平。
  对部分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且由两家(含)以上航空公司共同经营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票价由实行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航空公司可以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票价水平,具体航线目录见附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目录由民航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于每年一季度调整公布。航空公司在上述范围内制定或调整旅客运输票价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并通过航空价格信息系统抄报民航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为广大旅客提供质价相符的航空运输服务。
  各级民航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国内航空运输价格监测制度,加强对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国内航空运输价格的监管,依法查处航空公司及其销售代理人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航空运输市场价格秩序。
  此通知自2013年10月20日起实行。
  附件:新增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目录

相关附件:
民航发[2013]85号.rar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汽车运价规则〉和 粤价[2011]141号 2011/6/13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 2015/4/25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江北联络线和亳州线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皖价服函[2011] 2011/12/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建立道路运输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 闽价监[2013]32 2013/8/1
关于集通、桑锡、桑蓝铁路运输价格的批复 发改价格[2005] 2006/1/1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土[石]方运输价 杭建市[2012]24 2012/2/14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 2014/11/17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兴广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批复 鲁价格发[2010] 2010/12/28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 2012/3/21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 201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