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对外经贸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政办发[2013]109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5-6
实施时间: 2013-5-6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196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201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6日
  201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宁波口岸十二五发展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为实现口岸大通关建设新目标,加快推进浙江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和国际强港建设,特制定201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外贸生产经营企业为主线,以优化口岸服务环境为重点,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为目标,综合运用管理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等有效手段,着力推进无纸化大通关建设,着力推动口岸监管和服务机制创新,拓展区域合作,完善“一体两翼”通关服务平台功能,合力推动智慧口岸建设,大力发展航空货运业务,推进铁水联运和水水中转,实现口岸服务环境、工作效能和综合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深化口岸无纸化大通关建设,提高口岸监管效能
  1.检关通关单无纸化改革。实现检关通关单无纸化,海关依据检验检疫发送的通关单电子数据办理通关手续。(责任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
  2.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申报作业无纸化,提高进出口货物无纸化通关比例,扩大无纸化通关试点企业覆盖面。转关货物电子关封无纸化,继续提高转关货物电子关封比例。(责任单位:宁波海关)
  3.查验信息无纸化。减少查验纸质信息流转的数量和环节,逐步实现查验部门、作业单位、报关企业三方查验信息电子化。(责任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港集团)
  4.货物监管可视化。运用GPS、智能电子封等信息技术,提高对集卡车辆、集装箱在运输过程和场站等实时监控,实现可视、可控、可管理。(牵头单位:宁波海关;配合单位:市交通委、宁波港集团、宁波国际物流公司)
  5.出入境交通工具(船舶)进出口岸联网审批。依托宁波电子口岸船勤一单多报系统,各查验单位对出入境船舶进出口岸联网审批,提高船舶通关效率。(责任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海事局、宁波边检站、北仑边检站、大榭边检站、穿山边检站、宁波国际物流公司)
  (二)优化口岸服务环境,提高口岸竞争力
  1.优化口岸监管服务模式。深化分类通关改革试点。实施纳税便利化措施,提高税费电子支付比例。发挥宁波海关归类咨询服务站功能,优化预审价、预归类、原产地预确定及归类咨询服务。完善以风险管理和诚信管理为核心的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进口商品分类管理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
  2.优化进口服务环境。开展进口贸易便利化试点,优化监管模式和监管流程。支持促进宁波保税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梅山保税港区开展整车进口业务。(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口岸打私办、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宁波保税区管委会、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
  3.推进航空口岸发展。扩大快件经营主体范围,推进航空快件业务发展。拓展空港冷链产业,完善冷链查验业务功能。拓展航空口岸国际客货运航线,年内开通国际客运航线2条,全货机航线2条,国际货邮量达到1.1万吨,出入境旅客增长15%。(牵头单位: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市交通委)
  4.改善口岸通关条件。支持口岸查验部门对严重影响口岸通关效率的老旧设施设备和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解决口岸通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市口岸打私办;配合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海事局、驻宁波各边检站、宁波港集团)
  5.加快查验设施建设。建设穿山港区第二台H986集装箱检查设备,提高进出口集装箱机检比例。(责任单位:宁波港集团、宁波海关)
  6.完善实体通关平台功能。完善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功能,加快推进航运服务要素的集聚。拓展宁波海港通关中心和空港通关(快件)中心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市口岸打私办;配合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海事局、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管委会)
  7.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以建设“单一窗口”为目标,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向智慧口岸提升。推进宁波电子口岸政务项目建设,完善平台服务功能,拓展增值服务,不断扩大信息平台应用范围,保持信息平台平稳运行。(牵头单位:市口岸打私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交通委、市外经贸局、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海事局、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管委会、宁波港集团、宁波国际物流公司)
  8.加快航运交易所建设。进一步完善交易平台、信息平台和服务平台。扩大船舶交易市场规模,探索国际船舶及零配件交易业务;初步建成航运服务人才市场、集装箱订舱市场和液体化学品船租运市场,形成一定的交易规模。(牵头单位:宁波航交所;配合单位:市口岸打私办、市交通委、市金融办、宁波海事局)
  9.稳定口岸综合费用。加强对行政(事业)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口岸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做到收费依据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加大或组织开展收费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遏制各种乱收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交通委、市外经贸局、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港集团)
  10.加强口岸体制创新研究。加强口岸体制创新研究,争取中央有关部委的支持,在宁波开展口岸贸易便利化综合试点,提升宁波口岸贸易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口岸打私办、市外经贸局)
  (三)拓展区域合作,扩大口岸的吸引力和辐射力
  1.加强国内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口岸城市群大通关合作,加强与腹地城市、无水港城市的合作。(牵头单位:市口岸打私办;配合单位:市交通委、宁波港集团、宁波国际物流公司)
  2.优化跨区域监管模式。规范转关运输,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影响力。推进浙江省域出口商品转关无纸化作业。完善浙江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机制。(责任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
  3.服务腹地企业。开展口岸环境宣传推介和征求腹地企业意见座谈会,搭建腹地企业与口岸查验部门面对面交流平台。加强区域国际货代网络建设。(牵头单位:市口岸打私办、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港集团、宁波国际物流公司)
  4.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推进无水港建设,推广国际集装箱双重运输模式;推进铁水联运,争取开通襄阳-宁波“五定班列”,启动成都-宁波铁水联运;大力发展内支线运输和水水中转,推进支线与干线的“无缝”对接。(牵头单位:市交通委;配合单位:市口岸打私办、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海事局、宁波港集团)
  (四)推进口岸诚信体系建设,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1.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加大海关A类、AA类、检验检疫A级企业培育力度,做好企业升类(级)引导工作,确保海关A类、AA类企业年增5%、10%,检验检疫A级企业年增10%。(牵头单位:市口岸打私办、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
  2.推进口岸中介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守法经营报关、货代企业的通报表彰力度,引导AA类、A类报关、货代企业与AA类、A类进出口企业建立强强联合机制并做好年度十佳报关、货代企业的评选,促进企业诚信发展;建立奖优罚劣工作机制和口岸中介代理的差别化管理制度,依托宁波航交所综合服务平台,搭建口岸中介企业诚信经营第三方评估平台。(牵头单位:市口岸打私办;配合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市交通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市外经贸局、宁波航交所)
  (五)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和国家航运交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提升口岸电子商务服务水平
  1.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在宁波保税区打造电子商务进口商品分销基地,在海曙区打造电子商务出口基地。创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模式, 探索实现进出口货物“分送集报”、出口邮件和快件形成一般贸易报关单以无纸化通关功能。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整合商贸基础信息资源,提供电子商务通关、物流、数据交换、商务信用等综合服务。积极推进在宁波建立国际邮件互换局,吸引宁波周边邮件和快件在宁波国际邮件互换局通关。(牵头单位:市口岸打私办;配合单位:宁波保税区管委会、海曙区政府、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市外经贸局、市国税局、市邮政管理局、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宁波国际物流公司)
  2.搞好国家航运交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建设航运舱位交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创新订舱交易服务模式,实现网上订舱全程服务。整合口岸港航物流信息,完善平台服务功能,提供信息查询、全程物流可视化跟踪服务、中高端金融保险及海事法律服务、港航物流相关费用结算。(牵头单位:市口岸打私办、宁波航运交易所;配合单位:市交通委、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海事局、宁波港集团)
  三、实施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1月~3月)
  开展本年度大通关建设工作调研,听取口岸监管与服务单位、外贸生产经营和中介代理企业对口岸大通关建设的意见建议,汇总调研情况,制订本年度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提交市口岸协调委员会审议。
  (二)实施阶段(4月~10月)
  各责任单位围绕工作任务,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分解任务,提出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市口岸大通关协调领导小组、市电子口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任务分工和工作目标,分别在6月和9月对大通关建设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好的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和要求,及时进行信息交流和宣传报道工作。
  (三)总结阶段(11月~12月)
  认真总结2013年口岸大通关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肯定成绩,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拟定对策,研究提出下一年度改善口岸服务环境、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的意见和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口岸大通关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关联度高、事关宁波口岸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各单位要站在加快打造国际强港,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高度,充分认识口岸大通关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作用,加强对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树立大局观念,形成推进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主动实践“三思三创”精神,牢固树立口岸“一盘棋”思想和为外贸生产经营企业服务的理念,在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中主动作为,开拓进取,协作配合,合力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
  (三)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要根据总体方案明确的任务,细化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推进计划,要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间、定责任,落实职能处室重点加以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经验交流,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工作落实。重新修订口岸合作共建考评办法,把年度大通关建设任务作为主要考核内容,把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作为考评依据。对垂直管理部门的考评结果与口岸合作共建奖励资金挂钩,并将考评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对市级部门的考评结果报市领导并通报市级有关部门。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的实 赣府发[2015]6号 2015/2/10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落实“三互”推进大 皖政办[2015]32 2015/5/25
关于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4]68号 201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