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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甬政发[2013]85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7-17
实施时间: 2013-7-17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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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浙委〔2012〕1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要求,根据市委“六个加快”战略部署,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为主线,以强生产、保供给、促增收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资源要素集聚,完善经营机制体制,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2. 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农业基础能力持续增强,农业生产力布局全面优化,农业综合效益、科技应用、产业经营、设施装备、生态环境和农业支持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农业的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全市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以上,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均增长3.5%;到“十二五”末,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23500元,初步建立农业现代化体系。
  二、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3.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切实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目标,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和品质。依靠科技进步全面开展高产创建活动,扩大超级杂交稻、早稻、小麦种植面积。落实各项粮食扶持政策,积极培育种粮家庭农场,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全市常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90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75万吨以上,并确保150万吨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4. 积极发展主导农产品生产。进一步提高蔬菜、肉蛋奶、水产品、水果等主导农产品的生产能力。加强蔬菜基地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品种改良力度,调优产品结构,努力满足多样化、优质化的消费需求。深入推进畜禽标准化创建,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稳定生猪、肉禽、蛋禽、奶牛生产,稳步提高肉类自给水平。力争全市常年蔬菜瓜果总播种面积稳定在150万亩、林特业面积稳定在280万亩、渔业养殖面积稳定在90万亩、肉类总产量稳定在20万吨以上,自给率稳定在50%以上。
  三、优化现代农业产业布局
  5. 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按照“十二五”现代农业产业布局规划,进一步完善规划布局,强化生产要素集聚,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科技和设施装备先进、经营机制完善、经济效益和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现代农业园区。到2015年末,全市建成20个左右现代农业综合区、60个左右主导产业示范区和180个左右特色农业精品园。
  6. 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准化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粮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转型升级。落实省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管理办法,探索并实施水稻生态补偿机制,确保设施长久完好、用途不变。加强功能区服务组织建设,提高全程化服务水平。到2015年末,全市完成4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准化建设和40万亩后备功能区建设。
  7. 集中力量推进农业重点区块建设。重点建设现代都市农业圈和慈溪市杭州湾、余姚市滨海、宁海县东部和象山县大塘港等4大现代农业先导区。都市农业圈重点发展满足市区居民需求的菜园子、果园子及休闲观光农业。现代农业先导区以基地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中心、现代农业展示中心、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休闲观光中心等4大中心平台为主要建设内容,发展一批规模较大、特色鲜明、科技含量高和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项目,探索类型多样的区域发展模式。到2015年末,要基本建成现代农业都市圈和4大现代农业先导区,全面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四、着力发展重点优势产业
  8. 加快发展现代种业。以打造种业强市为发展总体目标,创新育种机制,培育骨干龙头种业企业,建设优势种业基地,健全种业管理体系,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科技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推动种业成为宁波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柱产业。力争到2015年末,新育成5个以上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级审定新品种,培育1家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和4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种畜禽核心企业,建成1个现代产业水产种业园区。全市种子(苗)、种畜禽(水产)商品化率70%以上,种业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初步形成现代种业体系。
  9. 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以医药动物和海洋生物产业为重点,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立足产业联动,制定完善专业性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吸引社会投资,推动生物医药动物产能产业化发展。到“十二五”末,全市SPF鸡胚蛋生产能力达到1500万枚以上,猪瘟活疫苗年生产能力达到15万只以上,其他实验动物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只以上,成为全国实验动物生产的主要基地。海洋生物酶、生物芯片等技术初步形成产业体系。
  10. 积极发展农业新兴产业。按照“全产业链发展”的思路,推进农业产加销各环节紧密对接,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积极培育各种农业新型业态。鼓励发展农产品物流业,推广农产品冷链运输、农产品连锁经营、农超对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经营模式,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到2015年末,全市农产品加工率提高到55%。加大农旅结合力度,在现代农业产业布局中,坚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基础设施共建、扶持政策共享,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农家乐休闲旅游,打造一批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区块和精品线路,到2015年末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个,示范点3个,星级企业(园区)5个,创建宁波市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区块6个。
  五、着力创新农业经营机制
  11. 提升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以保证农民收益和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规范土地流转服务,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和纠纷仲裁体系,完善土地信息管理,加强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在主导产业明显的区域积极发展统一服务形式下的规模经营,努力提高农户集约生产经营水平。到2015年末,力争全市土地流转率达到63%,规模经营率达到65%左右。
  12. 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继续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工程,支持合作社兴办加工、流通服务业,重点扶持一批运作规范、带动力强的示范社,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农户以土地入股开展合作,转变生产方式。到2015年末,年产值超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00家,80%的农户的产品依托经营主体销售。
  13.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发展农民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育一批种养能手、农机作业能手、科技带头人等新型农民,补充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深入贯彻实施省“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优秀人才到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壮大农业人才队伍。力争到2015年末,全市累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以上。
  六、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4. 加强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完善农技推广责任制,创新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推行“3+X”的服务模式,结合农业区域特色,建成一批功能多元、场所固定、设施配套、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规范的服务中心,为农民群众提供农技推广、动植物(水生生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多样化服务。力争到2015年末,在全市建成基层公共服务中心119个,基本达到乡镇(涉农街道)全覆盖,责任农技员达到80%以上,专职农产品监管和检测人员到位率100%。
  15. 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大力发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粮食烘干、沼液配送和产品营销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全方位、低成本、便利高效的生产经营服务。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到2015年末,全市农业“两区”基本实现服务全覆盖。
  16. 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和运行管理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稳步增加农业保险种类,不断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和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力争到“十二五”末,农业保险实现主要农产品全覆盖,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的平均补贴不少于50%。
  17. 拓宽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全面推进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涉农担保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稳步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逐步推广无抵押农业信用贷款。加快农村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快涉农贷款融资担保平台建设,不断扩大抵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规模,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回购机制。
  七、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
  18. 推进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大规模开展试验示范、高产创建和技术指导,加快高产品种和高效技术的推广应用,健全农科教一体的农技推广机制。积极培育农业科技攻关团队,围绕关键技术,深化与农业院校的合作,市、县、镇联动开展合作,提高成果实用性。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或协作开展技术攻关,提高科技到位率。力争到2015年末,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6%,粮食“双千”和经济作物“万元地”面积分别达到20万亩和50万亩。
  19. 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加强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运用,加快农业基础设施、装备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积极发展“智慧农业”,建设市、县、镇三级农业信息网络体系。继续推广智能化设施大棚、病虫害诊断、农业地理信息、畜牧监管和农资生产经营等信息化建设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升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完善供求信息预测预警平台。加强农民信箱等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功能,扩大覆盖面,增强实用性。到2015年末,种植业信息化服务辐射面达到80%,畜牧业信息化应用面达到85%。
  八、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0. 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强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鼓励创建农产品品牌,促进品牌化经营。力争到2015年末,全市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6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面积达到200万亩,省市名牌农产品达到180个。
  21.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和监测体系。加强基层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实现县乡有机构、监管到村社、检测全覆盖。加强农产品风险评估预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2. 强化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落实强制免疫措施,加快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和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以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的监测网络,强化突发疫情处置。加强乡镇动物防疫队伍建设,规范乡镇兽医站标准化运行。完善重大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外侵生物和病虫害防控,建立完善农作物病虫害预警预报体系。“十二五”期间,全市重大植物疫病防控率达到100%,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达到100%。
  九、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23. 加强农业生态建设。加快农作制度创新,推广生态高效种养模式。深入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普及运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推广应用有机肥、生物农药、环保型饲料,广泛使用绿肥、商品有机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型农药,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和土壤重金属普查。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提升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力争到2015年末,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85%,减少氮肥施用量5%以上,肥料利用率提高3%以上。
  24. 积极发展循环农业。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能和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为重点,大力推广循环农业技术,集约利用农业资源。加快推广畜禽粪便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加快推进林下经济、沼气集中供气、沼肥综合利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开发,整体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到2015年末,全市力争建成2个以上循环农业示范县、10个循环农业示范区、30个循环农业示范企业,规模畜禽养殖排泄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8%和87%以上。
  25. 加快农田水利建设。继续加大农业“两区”水利设施配套力度,统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农田水利等项目资金,重点开展农业“两区”的灌排河沟、灌排泵闸、小型水源及田间沟渠等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形成功能齐全、长效管护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深入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通过增施有机肥、农艺修复、农牧结合、农渔结合、农田整治等地力培肥措施,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到2015年末,全市旱涝保收面积占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70%,农业“两区”内骨干灌排渠系建筑物的配套率达到100%,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进一步增强。
  十、提高农业设施装备水平
  26. 推进农业机械化。完善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拓展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推动农机装备总量持续稳定增长、结构不断优化。以发展水稻、茶叶、油菜、蔬菜、畜牧、水产养殖捕捞等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机械化为重点,积极探索农业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抓好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运输等环节的农机具推广普及。加快推进水稻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等建设,鼓励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到201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400万千瓦,每公顷拥有农机动力达到20千瓦,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水稻机插率和粮食机械烘干率达到80%以上。
  27. 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加大对设施农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普及高效能、低成本、易操作的农业设施装备。重点建设连栋大棚、智能温室、钢架大棚、“田头冷柜”、基质栽培、工厂化育秧和畜禽自动喂料、污水排放以及喷滴灌等农业设施,推进标准农田、高标准鱼塘、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病虫害预测设施的开发,改善种养生产条件。力争到“十二五”末,温室、连栋、单体大棚等设施面积达到40万亩,主要经济作物设施化率达到40%以上,大棚内耕作、播种、植保等基本实现机械化。
  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四化同步”的战略,把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和政策扶持,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中央“三个高于”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统筹安排项目资金,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投入较快增长。要切实落实粮食安全和“菜篮子”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农业行政管理、科技和公益性服务队伍,确保组织到位、精力到位、措施到位,努力开创我市现代农业建设的新局面。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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