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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衢州发展三年规划[2013-2015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衢政办发[2013]146号
发文部门: 衢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9-30
实施时间: 2013-9-30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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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衢州发展三年规划(2013-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
  衢州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衢州发展三年规划(2013-2015年)
  2012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并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一号工程”,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已成为推动衢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以来,全市上下合力推进,省内外浙商积极响应,开创了全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局面,衢州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衢州发展工作(以下简称浙商创业创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显着成果。
  为推动浙商创业创新工作从组织发动阶段向提升发展阶段转变,特编制《衢州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衢州发展三年规划(2013-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主要依据《浙江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三年规划(2013-2015年)》、《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衢州发展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12〕19号)、《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衢州市国内合作交流发展“十二五”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编制,规划期限为2013-2015年。
  一、工作现状
  (一)现实基础。
  2012年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重大决策的开局之年。衢州市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现,浙商回归引进实绩呈现提速态势,实现浙商回归引进项目到位资金45.7亿元。
  2012年的浙商创业创新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1.初步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组织推动体系。高规格建立市、县两级浙商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浙商创业创新工作,各县(市、区)坚持高位推动、上下联动,组织动员工作全面推进。市浙商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浙商创业创新工作,切实强化浙商创业创新工作作为“一号工程”的地位。同时,将工作落实到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各成员单位,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2.初步形成“1+2+12+X”的政策支持体系。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要求,专门制定出台了《衢州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衢州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全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衢州经济发展的“1+2+12+X”政策体系。“1”即《衢州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衢州发展的实施意见》,“2”即《2013年衢州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衢州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和《2013年度县(市、区)和市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管委会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12”即相关的12个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X”即将增加的部门政策文件。
  3.初步形成项目招引和落地推进体系。建立“四化”工作体系,加强全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一是项目信息全员化。建立信息管理共享及奖励机制,鼓励全员获取回归项目信息,拓展回归项目信息收集渠道,构筑回归项目信息搜集网络体系。二是项目谈判专业化。建立回归项目专业谈判制度,提高谈判专业水平,做到引和选的有机结合。三是项目决策快捷化。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确保重大项目能够快速决策。四是项目服务专门化。建立领导挂钩联系重大项目推进专门服务等工作制度,强化项目跟进服务,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同时,建立“四个一”落地推进机制,对浙商回归重大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名联系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套工作班子的对口联系服务制度。
  4.初步形成有序开展工作的基础保障体系。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规则,切实加强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商。建立覆盖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网络。指导推动各县(市、区)领导机构建设,强化浙商创业创新工作职能。扎实开展政策、统计、信息等业务培训工作,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一督查、每年一考核的考核推进机制。
  (二)机遇与挑战。
  1.发展机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市处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为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提供了历史性机遇。省委省政府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工作,既为浙商带来参与浙江经济社会建设和产业竞争发展的机遇,也为我市吸引浙商资金、技术、产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浙商回归将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全市推进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已成为全市上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共识。
  2.主要优势。一是区位优势。我市区位优势明显,属于“长三角”经济区与“海西”经济区的结点城市。具有长三角地区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先发优势,又直接面向中西部的广大市场,发展腹地广阔。二是政策优势。我市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对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进行扶持。同时,行政效率高效,项目审批办理一条龙,工业企业项目审批办理时限为22天,服务高效规范,客商满意度全省第一。三是产业优势。衢州产业特色鲜明,重点产业突出。特别是氟硅材料、现代装备制造两大产业竞争力显着。以氟硅化工、钴材料、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和机电一体化等产业为重点,是国家火距计划浙江衢州氟硅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浙江省硅产业基地,我市也是国内唯一同时拥有氟和硅两个产业发展基础的高地。四是平台优势。2010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是全省14个产业发展大平台之一,总面积约306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总规划控制面积约206平方公里,园区基本实现“九通一平”,成为浙闽赣皖四省边际基础设施配套最完善的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园区之一。五是后发优势。衢州经济总量在全省占比小,提升空间大,通过进一步依托自身的资源、产业优势,借助浙商力量,努力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力争实现省内后发崛起。
  3.面临挑战。一是我市浙商资源不丰富,在外衢商相对较少,需要立足衢商,面向广大在外浙商。二是竞争压力明显增强。浙商作为一个在全国极具知名度的群体,对各地的吸引力都很大,来自周边江西、安徽等省市对浙商投资趋之若鹜,对广大浙商投资的吸引力持续增强。三是我市的投资环境瓶颈制约增强。生态环境、用地保障,政策环境、投融资平台等都有待提高改善,需要我们进一步理顺职能、创新机制、强化服务,对浙商工作更细致、研究更透彻、政策更优惠。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托浙商资源,实施借力发展,鼓励浙商回归创业,努力吸引集聚国内外先进技术和高素质人才,大力推进衢州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把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作为实施“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推进“一个中心、两大战役”的重要抓手,为加速“两个崛起”,建设“一园、一村、一城、一区”,实现富民强市做出新贡献。
  1.强化“大开放”理念。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依托在外衢商,面向广大浙商,努力集聚省外衢商、浙商巨大能量,全面形成以衢商、浙商为主体的通道,联合、牵线其他重大、优质企业(项目)引进的“大开放”格局,推动我市增加有效投资、促进经济稳健增长。
  2.强化“大转型”导向。突出“实、大、新、高”的引进导向,着力加大实体经济、大产业、大项目、高端环节、高端要素的引进力度,使浙商回归引进成为我市推动经济转型、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引擎。
  3.强化“大服务”格局。加强浙商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力、企业主体力、市场配置力,把着力点放在比拼服务环境上,健全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处理好落与培的关系,鼓励回归企业滚动增加投资。
  4.强化“大保障”机制。处理好引与落的关系,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总部经济激励、财政引导、要素保障等政策创新,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健全市、县两级联动组织体系,使浙商回归引进成为改善投资发展环境、提升体制机制优势的新契机。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三年努力,浙商创业创新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常态化、有序化轨道,浙商回归引进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持续提升。
  2.具体目标。实现浙商回归省外到位资金每年递增20%以上,累计三年实现浙商回归省外到位资金240亿元。其中:2013年引进浙商回归省外到位资金65亿元,2014年引进浙商回归省外到位资金80亿元,2015年引进浙商回归省外到位资金95亿元。
  --力争引进投资5亿元以上的浙商回归重大项目20家;
  --经过努力,实现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规模明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创新驱动能力明显提高;
  --三年内建设5家省级山海协作产业园,并取得初步成效,建设一批浙商回归产业园和省外浙商营销网点,启动建设浙江中关村产业园,省外资源要素利用空间持续扩大;
  --三年内总部经济项目,世界、中国500强企业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等重大项目到位资金占全部到位资金比重达到60%以上。
  三、主要载体
  (一)实施“重大平台招商引优行动”。
  围绕“一个中心、两大战役”的实施,以“十万浙商进百区”、“天下浙商家乡行”等为重要活动平台,以省级产业集聚区、创新基地、开发区(园区)、浙商总部中心、浙商回归园区等为承接平台,瞄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和境外浙商集聚区域等重点地区,组织实施招大引优投资计划。
  1.着力引进“实、大、新、高”产业项目。
  --大力引进培育重点产业。积极引导支持浙商参与山区科学发展试验区建设。主攻工业,大力培育壮大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四大战略新兴产业;改善提升金属制品、特种纸、新型建材、绿色食品四大传统优势产业。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以我市“一园、一区”建设为契机,加快发展服务业,支持浙商回归发展总部经济、科技信息服务业,鼓励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引导和鼓励衢、浙商回归投资养老养生、生态休闲、旅游度假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引导在外浙商回归我市设立集团总部或区域总部,加快培育和引进研发设计、运营管理、集成制造、营销服务等领域的浙商总部企业。
  --大力引进创新要素。围绕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创新要素集聚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产业创新为重点,以企业创新为主体,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为主战场,着力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探索以浙商企业为主体,联合高等院校,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进一步加快慧谷科技产业园、银江科技产业园建设,大力推进浙江中关村产业园建设工作,引进建立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研究院。
  --大力引进创新型人才。依托浙商创业创新工作和科技人才和机构类浙商回归引进项目,大力推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加快创新领军人物、技术带头人和研发骨干等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2.加快浙商回归项目平台建设。
  一是加快绿色产业集聚区的整合,加快土地储备,加快低丘缓坡改造速度,为浙商回归项目留足充足用地。二是加快建设浙商回归产业园建设,为浙商回归企业做好平台保障。
  (二)实施“重大项目联动推进行动”。
  坚持把项目服务推进工作作为浙商回归引进的核心环节,着力健全全市浙商回归引进工作重大项目联动推进机制,确保重大项目“引得进、留得住、见成效”。
  1.推介一批重大项目。
  各县(市、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按照各地的发展规划和产业特点,包装推介一批涵盖总部经济、装备制造、生态工业、新能源、养生养老基地、现代农业、生态旅游、文化创意、商贸物流、城市综合体等领域的重大招商项目。
  2.引进一批重大项目。
  全市确保每年引进至少2个10亿元以上项目,4个5亿元以上项目。
  3.建设一批重大项目。
  继续深入开展“互看互学”活动,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要求,狠抓项目进度,力争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4.重大项目推进安排。
  (1)市本级。安排实施浙江明旺乳业四期、旺旺休闲食品、碧桂园城市综合体、恒大城市综合体项目等4个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总投资77亿元。
  (2)柯城区。安排实施衢州凯泰汽配城、弈谷文化综合体、五龙湖休闲度假综合体、衢州城市物流综合体等8个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总投资184.7亿元。
  (3)衢江区。安排实施浙江丰麒工贸、浙江骏安工贸、浙江兆亿实业等3个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总投资10.65亿元。
  (4)龙游县。安排实施维达纸业三期、伊利液态奶、王老吉凉茶等3个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总投资52亿元。
  (5)江山市。安排实施银江科技产业园、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亚东电气有限公司、浙江冠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药业蜂产品等17个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总投资61.35亿元。
  (6)常山县。安排实施浙西世贸商业城、常山县城市综合体等2个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总投资16亿元。
  (7)开化县。安排实施浙江实善药业总部经济与医药物流中心、钱江源旅游度假区等2个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总投资11亿元。
  (三)实施“投资环境提升优化行动”。
  1.落实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培育主导产业和龙头骨干企业促进工业经济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旅游业大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工业、服务业、旅游业、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鼓励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加以补充完善。
  2.优化服务保障。把亲商、富商、安商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按照“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要求,开展简政放权、行政效能提升工作,进一步减少项目审批环节,对项目实行“一站式”办理服务,项目审批办理一条龙,着力构筑公开、透明、高效、规范的服务型政府。
  3.营造环境氛围。营造尊商亲商氛围,定期走访慰问浙商亲属,给予浙商足够的温暖关爱,建立领导联系重点衢、浙商工作制度。通过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文化氛围,使回归浙商能够更好地融入当地、安心创业。做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的宣传,广泛宣传浙商创业创新和回归发展重大成果、经验举措和先进典型,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回归浙商进行表彰。
  (四)实施“外部资源拓展利用行动”。
  1.利用省外商会平台做好合作协助。加强与异地衢州商会、衢州异地商会及省外浙江商会的联系和沟通,发挥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做好联系对接,引导省外市外企业来衢州投资兴业,并鼓励衢州企业参与其他地区的投资合作,有序引导走出去,合理促进引进来。通过拓展市场、开发资源、对接产业等方式,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及中部崛起,积极参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引导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主动出击,加强先进制造业、交通设备、成套设备等行业的合作交流,协助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当地国企改革,引导衢州发展配套产业。鼓励企业和投资者到东北地区发展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矿产资源开发,加强资源要素开发领域的合作。
  2.加强浙商营销网络建设。深入推进省外浙商营销网络建设,构建政企会联手、点线面结合、产供销衔接、外内联动、覆盖广泛的浙商营销网络,形成集群、网络、浙货优势。以“哈洽会”、“西洽会”、“渝洽会”、“浙洽会”、“西博会”、“义博会”、“五金博览会”等省内外知名展会为工作抓手,组织供需双方对接洽谈,促进长效对接平台的建立。积极发挥市外衢州商会的中介作用,负责异地浙商营销网络的建立和维护。确定本区域的衢州产品营销中心和市场外重点经销户;做好异地市场对衢州产品需求情况的调研,建立异地市场对衢州产品需求信息库;组织异地浙商营销网络与我市市场、企业的日常对接,包括网上对接;配合做好我市拓展国内市场的相关活动;负责异地浙商营销网络的日常服务、统计和绩效分析工作。在销售衢州产品现有基础上,设立衢州名优特新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增设衢州产品直销窗口;组织重点经销户和其他经销户与衢州市场、企业开展对接;激励重点经销户和其他经销户增销、扩销、直销衢州产品,扩大衢州产品在市场的销售占比,依托浙商营销网络实现“走出去”的目标。
  3.推动引进省外能源资源。把握衢州与各兄弟省(市、区)的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一步拓展合作交流的内涵和方式。加强与武汉、合肥、成都、重庆、西安等城市高校合作与科技交流,鼓励建立各类研究中心和人才培训基地,开展重大项目攻关。依托中西部地区资源优势,鼓励企业投资建设资源及原材料基地,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领域合作,缓解我市资源不足局面。加强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产业对接,拓展内陆经济腹地。
  四、组织保障
  强化市浙商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着力推动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机构组织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浙商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协调和部署推进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的重大政策、重大事项。切实强化指导服务,确立浙商创业创新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实行“一号工程一把手负责制”,将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市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网络,探索职能整合和体制创新,加快形成市、县两级联动的组织体系。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执行约束机制。构建市、县二级浙商创业创新工作规划,并将规划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责任制内容。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和规划实施的责任机制,加强规划任务的分解落实。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重点项目巡查制度,实时监督各项任务进展,强化限期整改等约束措施,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加强规划宣传,调动全市上下实施规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形成分类推进机制。围绕《规划》中提出的“四大行动”,各县(市、区)、园区等相关部门分别制订三年及各年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定期的阶段评估机制,制定针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定期评估、发布评估报告,监测规划实施的阶段成效,分析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实现。三是完善考核评估机制。(1)优化评价体系。继续细化完善浙商创业创新工作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重视对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扩大有效投资贡献度、经济转型升级贡献度、社会事业发展贡献度、要素资源保障贡献度的研究,创新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2)开展统计分析。建立浙商回归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调研、信息和统计工作,建立和及时完善科学的调研、信息和统计制度。规范浙商回归的范围、统计对象和统计口径,明确专职统计人员,确保按时、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浙商回归工作的成果。(3)实行督查通报。强化督查通报,继续开展浙商回归引进工作季度实绩排名通报、年终综合考评和通报表彰,以强有力的督查通报手段,督查各级各部门“互看互促”、比学赶超、奋勇争先。(4)强化考核激励。按照全市年度总体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并按层级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加大考核和财政、新增用地指标等配套力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
  (三)强化队伍支撑。依托市委党校和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等高等院校,联合举办浙商创业创新工作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着力引进和培养讲奉献、善招商的人才队伍,为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四)发挥商会作用。出台商会建设指导性意见,指导商会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在服务浙商回归创业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各商会间协作制度,加强商会信息库、项目库、数据库建设,促进商会服务两地经济能力的提升。
  附件:1.2013-2015年衢州市浙商回归引进活动主要平台
  2.2013-2015年衢州市浙商回归引进项目承接和落地主要平台
  3.2013-2015年衢州市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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