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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林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上报2014年度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林计字[2013]56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7-1
实施时间: 2013-7-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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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林业局、财政局,定州市、辛集市林业局、财政局,各直管县林业局、财政局,省林业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申报工作,充分发挥林业贴息贷款在促进绿色增长、实现林业“双增”目标以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河北省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冀财农〔2010〕28号)及全省林业工作重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2014年度林业贴息贷款优先支持工业原料林、木本油料经济林、林下经济、有利于改善沙区环境的种植业及林业小额贷款项目;积极支持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苗圃)多种经营项目,以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开展的森林生态旅游项目;继续支持省级林果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林产品加工类续建、扩建项目,重点扶持采用新技术进行节能环保、扩大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控制一般性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二、申报工作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冀财农〔2010〕28号)认真组织本地区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申报工作。要结合当地林业发展规划,突出区域优势和支持重点,积极选择带动能力强、信誉好的项目,提高申报项目质量。
  三、材料要求。林业和财政主管部门联合申报文件、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申报表、项目简介(申请当年贷款额度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报送项目建议书)。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提供相应的认定文件。
  四、其它要求。为保证各单位有充分的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核、筛选,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4年度贷款项目计划上报时间截止到8月31日,请各地按时上报。所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省林业厅计财处、省财政厅农业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本,邮箱:626301880@。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申报表统一使用EXCEL编制。
  附件: 1.2014年度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申报表
  2.项目简介格式
  河北省林业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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