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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水利渔业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水利建设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市财农[2013]185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7-4
实施时间: 2013-7-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阅读人次: 252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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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有关部门单位、婺城区、金东区财政局、水务局、市开发区财政局、社发局:
  为加强市本级水利建设基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规范水利建设基金的使用,根据《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浙政办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现将《金华市本级水利建设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水利渔业局
  2013年7月4日

相关附件:
金华市本级水利建设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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