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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享受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1-5
实施时间: 2013-11-5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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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聘用非全日制用工,采取非全日制工资发放形式,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规定,可以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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