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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3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评协[2013]5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3-11-1
实施时间: 2013-11-1
法规类型: 机构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984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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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珠海评协、佛山评协、东莞评协,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上报2013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有关数据的通知》(中评协[2013]198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2013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2012年12月31日以前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均参加本次综合评价工作,综合评价数据统计范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二、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对照综合评价计分标准(见附件1),认真填写好综合评价相关表格(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于2013年11月11日前上报省评协(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文件)。其中,珠海、佛山以及东莞三市的资产评估机构先报送至所在市评估协会,由市评估协会填写汇总表(见附件3)于11月18日之前上报省评协。
  三、综合评价工作涉及到各资产评估机构的排名,请各资产评估机构高度重视综合评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填报工作。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评协联系。
  联系人:杨银花,联系电话:020-83176927;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六楼综合部(510030);
  邮箱:gdicas@。
  附件:
  1.综合评价相关计分标准
  2.综合评价机构填报表格
  3.综合评价市级评估协会填报表格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3年11月1日

相关附件:
1.综合评价相关计分标准.xls    
2.综合评价机构填报表格.xls    
3.综合评价市级评估协会填报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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