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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13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价教[2013]9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8-9
实施时间: 2013-8-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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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物价局、新闻出版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政策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65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3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下达的教材价格,是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秋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的通知》(湘教发[2013]19号),按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发布的湘价教〔2008〕162号文件规定的价格审批程序核定的,各地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超出本通知规定的用书目录、版别自行定价。
  二、本通知审定下达的各版别教材价格,其它版别同类教材不得参照执行。
  三、未经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核定价格的中小学教材,不得在我省中小学校销售。
  四、与教材配套的音像材料(限光盘、磁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附:附件一:2013年秋季义务教育教材价格表;二:2013年秋季高中教育教材价格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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