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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B转H境内业务指南及投资者操作指南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国结算深业字[2013]28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3-10-10
实施时间: 2013-10-10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248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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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证券公司、托管银行:
  为适应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业务(简称“B转H”)的需要,本公司现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B转H境内业务指南》(简称“B转H境内业务指南”)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B转H境内业务投资者操作指南》,请遵照执行并根据需要通知到相关投资者。
  各相关证券公司、托管银行请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B转H境内业务指南》第八章“提交业务申请的方式”的要求,向本公司接收业务申请的电子邮箱(btoh@)发送盖有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总部相关部门公章的电子邮箱地址说明影印件,以及“B转H业务联系信息”EXCEL表格。
  请各相关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注意B转H公司发布的公告,在相- 2 -
  关公司现金选择权行使完毕后,即可向本公司提交跨境转托管申请,以利于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同时,通过各营业部的电子显示屏或公告栏等途径,告知投资者B转H方案实施期间的主要公告信息(包括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B股最后交易日、H股上市信息等)及本指南主要内容。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B转H境内业务指南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B转H境内业务投资者操作指南
  二○一三年十月十日

相关附件:
关于发布B转H境内业务指南及投资者操作指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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