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企[2013]802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0-25
实施时间: 2013-10-2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249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商务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招商局:
  为加快推进茧丝绸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有效提升我国茧丝绸行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13]45号)要求,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将开展2013年度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13年度重点支持茧丝绸科技研发机构、企业和社会团体开展以下领域的研发、推广和产业化建设:
  (一)茧丝绸基础性软课题研究。
  (二)蚕桑主要病虫害防治。
  (三)蚕桑资源综合利用开发。
  (四)丝绸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
  (五)丝绸印染后整理和加工升级。
  (六)创新丝绸营销模式。
  二、支持对象
  (一)茧丝绸科技研发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1、茧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省级以上技术及服务机构;
  2、在茧丝绸行业信誉良好、具有较强认可度;
  3、过去5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不良记录。
  (二)茧丝绸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1、连续稳定经营3年以上(含3年),银行贷款信誉等级在AA级以上;
  2、东部企业2012年茧丝绸业务销售额在8000万元以上,中西部企业2012年茧丝绸业务销售额在4000万元以上;
  3、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且过去5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不良记录。
  (三)茧丝绸社会团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单位;
  2、具有组织茧丝绸行业企业参加或举办大型展会资质;
  3、在茧丝绸行业信誉良好、具有较强认可度;
  4、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且过去5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不良记录。
  三、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支持内容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为实施符合支持方向的研发、推广和产业化项目,开展研究、服务及购置技术、设备、软件、资料和信息。
  (二)支持标准
  1、开展调查比较、规范分析、系统研究等活动的软课题项目,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开展实验研究、新品繁制、技术发明、设备创新研发等活动的研发性项目,开展宣传、营销、培训等活动的推广性项目,可按照不超过支持内容所需资金的70%支持,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开展设备升级、技术改造且项目支出不低于1000万元的产业化项目,可按照不超过项目支持内容所需资金的20%支持,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项目申报与组织管理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结构优化和产业提升要求,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创新性,对茧丝绸行业发展具有示范引导意义;
  2、项目申请单位具备开展项目所需的资金、场所、设备和人员,且在相关领域有较强的研究、实施或技术生产或组织基础;
  3、项目具有一定成熟度、可在或已在行业中推广、由多家单位联合开展的优先考虑。
  (二)项目完成应达到的要求
  1、软课题研究项目完成后,通过相关专家的书面认证;
  2、研发性、推广性项目完成后,取得相关专家关于项目完成预期目标的书面认证;
  3、产业化项目完成后,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专业认证,或相关专家关于主要指标达到项目可行性报告要求的书面认证。
  (三)申报程序
  1、由各地财政部门和商务部门认真做好支持茧丝绸领域研发、推广和产业化项目申报、评审和组织实施工作,挑选本地区或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符合申报条件的茧丝绸科技研发机构、企业和社会团体,于2013年10月28日前报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
  2、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在对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后,将在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网站上予以公示。
  省财政厅企业处:张丽鑫  0431-88550569
  省商务厅财务处:翟延铭  0431-85637993
  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何英斌:0431-85676229。
  附件:2013年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内容及申请材料参考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3年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
  支持内容及申请材料参考
  一、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内容参考
  (一)茧丝绸基础性软课题研究
  茧丝绸自然资源、环境、生态等状况分析研究;茧丝绸人才教育现状、趋势、政策研究;丝绸生产用水状况分析研究;丝绸产品有害物质含量及安全丝织品分析研究;蚕桑生产技术指导、丝绸职业技术、各工种岗位技术指导体系研究;茧丝绸产业发展方向战略及政策研究;丝绸消费现状、趋势、政策研究;茧丝绸产品(分类)标准化体系研究;国内外丝绸技术发展对比研究;高档丝绸标志标准体系建设研究等。
  (二)蚕桑主要病虫害防治
  全国蚕桑主要病虫害监测防治体系建设;桑树培苗消毒;微粒子防治技术;花叶病防治技术;美国白蛾等外来物种入侵监测防治技术等。
  (三)蚕桑资源综合利用开发
  桑枝条产业化开发;桑树食药用价值研究及产业化开发;果桑品种选育及桑果产业化开发;家蚕营养研究及产业化开发;柞蚕营养研究及产业化开发;蚕蛹食用、饲料用研究开发;蚕沙高值化利用开发等。
  (四)丝绸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
  制丝废水处理和丝胶资源回收技术开发应用;高效节能烘茧设备开发应用;丝绸印染废水回用技术开发应用;丝绸印染废水组分智能调控技术开发应用;丝绸生产废气余热回收技术开发应用;丝绸印染硫排放控制技术开发应用等。
  (五)丝绸印染后整理加工升级
  丝绸生产技术交流指导平台建设;新型脱胶技术开发应用;新型高效染色技术开发应用;新型丝绸印花技术开发应用;新型丝绸防缩抗皱技术开发应用;功能性(如:消防、军工、保健等)丝绸产品后整理技术开发应用;丝绸染整智能化集成技术开发应用等。
  (六)创新丝绸营销模式
  创新营销宣传模式,打造中国丝绸知名品牌,扩大中国丝绸品牌出口;组织丝绸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以统一形象拓展国内外市场;创新公共营销模式,组建规模化电子商务等丝绸公共营销平台;建立高档丝绸标志产品特许经营体系等。
  二、项目申报材料参考
  (一)项目申请文件;
  (二)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可行性报告;
  (四)项目承担单位资质证明;
  (五)项目承诺书;
  (六)证明符合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商务部 粤财工[2013]17 201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