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2013]128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5-30
实施时间: 2013-5-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201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3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3]102号)要求,2013年我省工业行业将淘汰钢铁落后产能2万吨,其中西宁市淘汰2万吨;铁合金落后产能1.4万吨,其中西宁市淘汰1.4万吨;铜冶炼落后产能3万吨,其中西宁市淘汰3万吨;铅冶炼落后产能6万吨,其中海西州淘汰6万吨;水泥落后产能10万吨,其中西宁市淘汰10万吨;碳化硅落后产能5.8万吨,其中西宁市淘汰1万吨,海东地区淘汰4.8万吨。
  请相关地区尽快将目标分解到区、县,落实到具体企业,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年底前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附表:青海省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表
  2013年5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 闽经贸能源[201 2012/7/30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 闽经贸能源[201 2012/6/1
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产业[2 2017/2/17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 赣财建[2010]2号 2010/1/8
公开征求对《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2016/8/1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环保厅福建省财 闽价商[2012]57 20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