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收费取消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取消3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13]9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0-16
实施时间: 2013-11-1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32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13]22号)的要求,我们对各省(区、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11月1日起,取消314项各省(区、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二、取消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确保其工作正常开展。
  三、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欠收入,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五、各省(区、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对国家近年来已公布取消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04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2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67号)等文件已明确取消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逐项落实到位。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取消和免征相关收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附件:取消的各省(区、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
附件:取消的各省(区、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xls    
修正: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北京市部分 京财综[2013]23 2013/11/1
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物价局关于公布2017年沈阳市本级涉企 2017/5/27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2年行政事业性收 冀财综[2003]44 2003/5/22
上海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重新明确本市工商局系统行政事 沪价费[2003]40 2003/7/1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 冀财综[2014]10 2014/12/29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1年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 吉政发[2001]46 2001/12/18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国 津财综[2015]18 2015/10/23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 甘财税[2023]11 2023/6/15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市属执收单位《上海市行政 2014/10/31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02年不征收营业 渝财综[2002]25 200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