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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工商企外[2013]2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2-28
实施时间: 2013-2-28
法规类型: 工商年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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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先行试验区工商局,省局有关处室:
  为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及《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强化企业监管职能,提高年检工作效率,确保年检工作质量,现就我省2012年度企业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企业年检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待检企业
  (一)内资、私营企业。凡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均须参加2012年度企业年检。
  (二)外资企业。凡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并存续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须参加2012年度企业年检。
  三、年检方式
  (一)内资、私营企业。今年全省内资、私营企业年检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网上年检系统及省局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各待检企业通过外网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网上年检系统(网址:http://aic.hainan.gov.cn)上申报年检信息,通过年检预审后,打印完成经审核的年检报告书后,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公司(企业)盖章、装订后,依据工商机关预审综述意见提示的内容携带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向指定的工商登记机关窗口报送书式年检材料。各登记机关收到企业书式年检申请材料后,按规定受理和审核。
  (二)外资企业。今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沿用去年的操作方法,即在国家工商总局网上年检系统、省局业务信息系统、省联合年检系统(此系统由省商务部门提供)等三个系统同时进行。各待检企业通过外网在国家工商总局外资网上年检系统(网址:http://wznj.saic.gov.cn/saicwznj)上申报年检信息的同时,向原登记机关年检窗口报送书式年检材料。各登记机关年检窗口在收到企业书式年检申请材料后,须先确认企业已申报总局网上年检系统后,方可在省局业务信息系统受理年检,并按规定负责网上年检的受理和审核工作。
  非授权局(指未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外资登记授权的市县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须作为省局登记的企业在总局网上年检系统上录入年检信息,并向原登记机关报送书式年检申请材料,由原登记机关负责书式年检的受理和审核工作。此类企业网上年检的受理、审核工作由省局外资企业监管处统一负责。
  省联合年检系统的受理、审核业务由省局外资企业监管处派人统一操作,各单位无须另行操作。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运用报刊、网站等媒体和其他方式,广泛宣传年检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帮助企业提高年检意识,要及时提醒、督促参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年检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年检高峰期间要及时调配人员,加强力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年检工作。省局要加强对全省企业年检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全省企业年检工作有序进行。
  (二)增强服务意识。在年检工作中,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服务思想,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主动了解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一是对企业年检申报人员要热情接待,千方百计为企业参检提供便利条件;二是注意总结推广“预约年检”、“大企业优先服务”和“绿色通道”等经验做法,努力将年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三)强化企业监管。一是各单位要结合年检工作,积极探索强化企业属地监管新模式,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者在年检中提交虚假材料的,依法进行查处。二是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结合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加强对有违法违规记录企业的审查和监管;对食品、药品、农资、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商场和娱乐场所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行业的企业,要严格审查其前置许可证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要依法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四)加强统计分析。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年检的信息资源,力争为各地经济决策发挥更大功效,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
  各单位在贯彻执行本通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外资企业监管处报告。
  联 系 人:林仕友、梁艳晖
  联系电话:0898-66767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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