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房地产评估法规 > 房地产估价资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修改《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文文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
发文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13-10-16
实施时间: 2013-10-16
法规类型: 房地产估价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001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第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姜伟新
  2013年10月16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第二款、原第二十四条第五款中“城镇房屋拆迁”修改为“房屋征收”。
  二、第五条第一款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第二款中“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房地产主管部门”。
  其余条款依此修改。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人员注册、信用档案管理等信息关联共享。”
  四、原第七条修改为“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资质许可条件,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资质许可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质许可中的违法行为。”
  五、原第十二条修改为“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中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应当执行全国统一的标准。”
  六、原第十三条修改为“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应当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作出资质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七、原第二十七条第(五)项修改为“价值时点”。
  八、原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
  此外,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同意青海省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及房地产估价 建办厅函[2022] 2022/3/31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 2014/10/29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示抽检2013年全区 桂建房[2013]32 2013/11/22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房[2013]151号 2013/10/24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 2014/10/29
关于同意吉林省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房地产估价 建办厅函[2022] 2022/6/29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 宁建[房]发[201 201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