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登记注册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9-29
实施时间: 2013-9-29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61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郊区各区县农委、工商分局、经管站,石景山区集体经济办公室: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需要,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合作社建设,巩固发展集体经济的决定》(京发〔1991〕2号)、《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规定,现就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兴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资主体范围
  本通知所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包括:乡合作经济联合社、村经济合作社以及产权制度改革后建立的新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投资主体兴办企业,应当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区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北京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兴办企业应当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大会或成员(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决议书样式见附件);要严格把握投资方向,开展可行性分析,合理确定投资规模,严格规范企业章程,明确企业与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关系,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2.各区县工商分局要为有需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办企业提供事前政策咨询、事中及时办理、事后跟踪指导的全方位准入服务。
  3.各区县农委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指导管理和服务。
  4.各区县经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服务工作,及时做好《北京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登记证书》的年检、变更及换发等工作,加强集体资产审计监督,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管理。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 穗财规字[2023] 2023/4/12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若干意见 穗府[2014]34号 2014/10/16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村合作经 京财会[2023]20 2023/12/13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业务提 粤注协[2023]20 2023/10/18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企业所得税 穗地税发[2005] 2005/6/8
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2023]14号 2024/1/1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集体 粤财农[2022]10 2022/6/30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 沪府发[2014]70 2014/10/24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科目 粤财农管[2013] 201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