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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湘政办发[2013]4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7-25
实施时间: 2013-7-25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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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高技术服务业是高技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互动融合的产物,是高技术产业的加速引擎和现代服务业的高端业态。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高技术服务业,对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两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结合实际,现就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立足我省科技和产业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生物技术服务三大优势领域,积极培育研发设计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五大新兴领域,切实推进长株潭和郴州(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两大基地建设,着力实施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平台创建、主体培育、人才培养三大重点工程,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市场化、高端化、集聚化、国际化进程,促进全省高技术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场化发展。根据不同领域、不同阶段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实际,区分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在加强政府引导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拓展市场空间,实现高技术服务业市场化发展。
  创新发展。营造有利于新技术、新业务、新业态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外部条件,加强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高技术服务业集聚,为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集聚发展。依托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有重点、分层次推进优势、重点产业发展,优化全省高技术服务业空间布局,着力培育和打造特色高技术服务产业集聚区,促进高技术服务业资源向优势地区、核心区域集聚,形成高技术服务业发展高地。
  开放发展。深化开放与区域合作,引导高技术服务企业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主动参与高技术服务业的国际分工,积极承接国内外高技术服务业转移,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国际化发展。
  (三)区域布局。以长株潭(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为主核心区,郴州(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为次核心区,岳阳、衡阳、常德、益阳、娄底为拓展区,邵阳、怀化、永州、张家界、湘西自治州为外围支撑点,形成“两核带动、梯度辐射、多点支撑”的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空间格局,带动全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
  (四)发展目标。“十二五”时期,全省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产业规模有较大提升。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在全国同行业占有重要位置的骨干支撑企业。将长株潭(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打造成全国一流的综合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将郴州(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打造成全国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同时,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服务功能强、辐射范围广的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到2020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产业支撑体系,高技术服务业成为服务业发展的主导力量,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发展三大优势领域。
  1、信息技术服务。加快发展信息基础设施服务业,建设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以长株潭为试点进一步推进三网融合。构建信息技术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慧城市等建设,进一步推进人口、地理、医疗、社保等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和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嵌入式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服务,开发一批具有行业和专业特点的工业软件,促进传统工业设计研发数字化、制造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和经营管理网络化,实现产业优化升级。以国家超算长沙中心为依托,开发运营面向优势行业、社会公共服务的云计算服务平台,积极拓展市场应用,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北斗卫星运营服务平台、高分辨率对地观测数据处理平台,促进北斗导航和高分遥感技术在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和邮政等方面的应用。加快推进前沿信息技术和业务创新,培育壮大基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创新服务。
  2、数字内容服务。开展数字内容制作、管理、传播、消费等环节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关键设备与集成系统研制,以及相关技术集成应用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着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传媒、数字出版、文化创意、手机娱乐服务和全媒体服务,依托长沙“国家数字媒体技术产业化基地”,建立立足省内、面向全国的数字媒体工程技术中心。支持建立大型数字出版数据库,通过对传统出版内容的数据处理、整合、分类、管理和应用,实现内容资源的充分共享和利用最大化。依托“长沙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数字内容与互联网终端、手持终端结合,大力发展数字媒体、数字演艺、手机电视、手机动漫、网络游戏等新兴数字服务业态,延伸和拓展文化创意产业链条,培育壮大数字、文化元素等数字内容服务产业,形成具有湖湘特色的数字内容服务产业群。
  3、生物技术服务。以研发、推广超级杂交水稻和实施新一代种子工程为核心,培育发展生物种业服务体系,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服务集团,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优势种子生产服务基地和现代种子加工服务中心。支持创新药物品种产业化、优质原料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和中药制药先进技术综合示范应用,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产品临床前研究、中试生产、药物安全性评价、试验设计及临床试验等专业化服务。推进中药标准研究中心、药用包装材料检测中心、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药品评审认证与不良反应中心建设,完善生物制品检验检测服务体系。依托生物基因信息化技术,大力发展基因检测与生物治疗相结合的个性化生物医疗服务。加快建设主要农作物转基因研究公共服务平台、中药提取工程研究中心、淡水产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油菜籽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生物技术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生物技术公共交易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共建共享。加快建立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畜牧良种种质资源库、特色水产种质资源库和微生物种质资源库。
  (二)积极培育五大新兴领域。
  1、研发设计服务。加快发展工业、工程设计创新,发展高附加值、知识密集型的工业设计、模具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平面设计、IC设计、自动控制系统设计等。扶持研发设计服务企业发展,鼓励高技术企业与相关企业、学校、科研机构合作成立产学研相结合、专业化的研发设计企业。在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等优势产业领域扶持发展一批高水平研发设计服务企业。建设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加强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省工业设计中心建设,组建关键技术攻关战略联盟。建立以国家超算长沙中心为依托,国家超算长沙中心通用仿真平台与企业各类专业仿真平台相结合的工业设计仿真体系,为社会提供专业的市场化仿真设计服务,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提升产业自主创新水平。
  2、电子商务服务。加快以物联网、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开发和应用,实现互联网、物联网、通信网等网络资源的整合升级和共享。健全电子认证、信用、电子支付、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支持和培育一批集交易、物流、支付等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在骨干企业推行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中小企业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面向消费的电子商务应用,建立并完善企业、消费者在线交易信用机制。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地方性法规建设,建立和完善以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为目标的安全保障体系。重点推进长沙移动电子商务产业园、中国移动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基地建设,大力支持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企业在我省建设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加快推动本省企业与央企、省外知名企业密切合作,打造全国移动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区。推动手机支付业务发展,进一步融合市民卡、公交卡、医保卡等便民支付功能,实现“城市一卡通”。
  3、知识产权服务。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将知识产权服务向创新工作的前后两端延伸。夯实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环节的基础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保障能力,抓好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促进中心、企业专利战略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积极扶持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商用化、咨询和培训服务及业务创新,重点发展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专利预警分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知识产权市场化运用服务。扶植和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策划、技术标准设计、无形资产并购重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等高端咨询服务业务。到2015年,全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达到500家以上,知识产权服务收入年增长率达到20%。
  4、检验检测服务。着力发展公共检验检测服务、专业化和市场化检验检测服务,构建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完善质监、卫生、安全、环保、交通运输、农业等部门的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发展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检验检测服务。培育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推进机构专业化和市场化运营,形成国有检验检测机构与非国有检验检测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支持每个高技术产业基地或园区建设一个核心产业的国家或省级质检中心。由地方政府或产业园区牵头,以国检中心、省检中心为基础,联合院校、企业检测科研力量,搭建支撑高技术产业基地、园区发展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全面启动国家质检中心检测平台、节能环保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提升三大专项建设。到2015年,在全省规划建设国家级质检中心25个、省级质检中心60个、区域性中心5个,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30个。
  5、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壮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队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扶持一批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好技术交易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网上技术市场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对技术市场的监管和服务,引导科技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提高科技中介组织服务能力。加强中科院湖南技术转移中心、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湖南大学科技园等建设,打造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研究机构、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研究制定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成果转化中产学研用各方的责权利分配机制。依托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等平台,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到2015年,实现100项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1000项共性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建立20个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100个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
  (三)切实推进两大基地建设。
  1、长株潭(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产学研用相结合,加速形成高技术服务业集群,推动高技术服务业与高技术产业互动、协调发展,做大高技术服务业产业规模。重点实施“411工程”,即大力发展信息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研发设计服务、技术创新服务等4个重点领域,重点建设数字文化产业、新材料研发服务产业、工程机械服务产业等10个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技术服务产业集群,着力推进国家超算长沙中心、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建设等100个重点高技术服务项目。将长株潭(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打造成全国一流的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
  2、郴州(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根据资源型城市的产业特征,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大“引智”和“引资”力度,以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和数字内容服务为重点,以有色金属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重点产业和园区服务为核心,建设辐射湘粤赣周边的特色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将郴州(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打造成全国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
  (四)着力实施三大重点工程。
  1、平台创建工程。推进超级计算服务、设计创意服务等重大科技基础平台建设。以重点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建设各类技术创新平台。促进高技术服务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集成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整合各类科技资源,促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和各环节的良性互动,支持鼓励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协同创新。着力推进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重点建设好技术转化服务、竞争情报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特色生物种质资源等公共信息平台。
  2、主体培育工程。围绕提升高技术服务企业创业水平和发展能力,提升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市场竞争力,大力实施高技术服务业主体培育工程。着力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高技术服务业骨干企业,引导支持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组建高技术服务业大型企业集团。着力构建高技术服务业创业平台,依托重点高校、重点园区和知名企业建立高技术服务业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园区(中心)。在高技术服务业领域建立小微企业创业咨询服务机制和创业导师机制,对小微企业进行创业咨询、辅导及培训。
  3、人才培养工程。采用合作办学、定向培养、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建立高技术服务业人才培训基地和实习基地,提高专业人才的整体素质。继续实施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科研团队计划,支持两院院士、长江学者以及列入“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省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高端人才带项目、带技术来湖南发展,努力培养造就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着力探索专业人才评价体系和现代管理模式,破除人才使用的体制性障碍,实现对高技术服务业人才的科学评价与管理。建立创新要素参与分配机制,调动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的创新积极性。“十二五”期间,面向海内外公开引进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基本形成良好的人才培养、使用和流动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相关专项资金中安排适当比例资金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对接国家高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优选一批高技术服务业发展重大项目,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切实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有条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现代服务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高技术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数字内容服务企业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高技术服务业领域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经有关部门认定,按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开辟税收服务绿色通道,开展“送税法进企业”活动,使高技术服务企业实时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其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税收政策支撑。有序开放高技术服务业市场,构建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进入高技术服务业相关领域,增加市场供给,加强市场化服务。加大政府采购高技术服务业产品的力度,鼓励政府部门将可外包的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业务发包给专业服务企业。适当降低高技术服务业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的门槛,优先满足国家鼓励类高技术服务业项目的合理用地要求和能源供应。完善高技术服务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市场法规和市场监管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和市场化运作。
  (二)拓展融资渠道。建立高技术服务业“绿色贷款通道”,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高技术服务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完善行业担保机制,为小微型高技术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小额贷款公司为高技术服务企业提供贷款。支持设立高技术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高技术服务业。加快发展风险投资,鼓励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来我省投资高技术服务企业。积极出台支持设立高技术服务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政策,引导与鼓励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高技术服务业。鼓励条件成熟的大型企业、中小企业集群或园区基地发行企业债券、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和私募债券等,拓展高技术服务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高技术服务企业通过股权交易、企业并购、企业重组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
  (三)引导聚集发展。着力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的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完善创新创业体系,促进创新资源向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汇集。引导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企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高技术服务业基地。引导和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与制造企业互动发展,依托优势产业集群,完善配套服务。
  (四)深化对外合作。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高校及企业在我省进行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鼓励国内外知名高技术服务企业在我省投资。鼓励我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借鉴高技术服务业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实现优势互补,抢占市场与技术制高点。鼓励高技术服务企业在国内外积极获取专利权和注册商标;实施标准战略,构建专利联盟,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成为国家标准的企业进行奖励。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吸引全球科技资源向湖南聚集,提高科技发展的国际化水平。
  (五)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全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协调工作机制,由省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郴州市要加强对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高技术服务业统计体系,明确统计分类标准,完善统计制度,加强行业运行机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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