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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和促进南京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宁政发[2013]252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8-21
实施时间: 2013-8-2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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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南京老字号品牌价值,充分发挥老字号在我市经济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商改发[2008]1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京实际,现就保护和促进南京老字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保护和促进南京老字号发展的重要意义
  南京老字号是指南京地区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
  南京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也是老字号的聚集地。老字号在满足消费需求、丰富人民生活、展示民族文化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保护和促进南京老字号发展,有利于推进新时期商业诚信体系建设,有利于繁荣商品市场、满足居民需求、扩大国内消费,有利于引领商贸行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保护和弘扬优秀民族品牌做大做强。要切实提高对老字号传承发展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保护和促进南京老字号发展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继承与创新并举,为老字号发展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支持老字号企业传承和弘扬老字号优秀文化,开展体制、技术和经营管理创新,促进老字号在振兴发展中创造更多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价值。
  (二)工作目标。建立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支持体系,挖掘整理传统产品和技艺,增强老字号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按照“巩固一批、认定一批、恢复一批、发展一批”的工作思路,通过整合市场资源、优化企业结构、开展技术改造、挖掘文化内涵、实施资产重组等方式,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市场认知度高、文化特色浓、生产技术先进、市场竞争能力强的老字号企业;认定一批“南京老字号”。力争到2015年,建设1—2个老字号特色街区,培育形成10—15个国内知名的老字号品牌。
  (三)工作范围。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江苏省、南京市政府或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老字号企业。
  三、加强对老字号的保护,优化老字号的发展环境
  (一)加强对老字号网点的规划和保护。城市规划要充分考虑老字号功能的保留延续与展示,重点保护好老字号原有网点。在老字号相对聚集或历史文化浓郁的区域,建设老字号特色品牌消费聚集区,汇聚各类老字号品牌,增加城市人文景观和商业功能,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弘扬民族商业文化,促进旅游消费增长和特色经济繁荣。
  (二)保护老字号在征收拆迁改造中的利益。城市建设中,征收拆迁改造时要充分考虑老字号的地理优势与信誉优势,在保留老字号历史功能的前提下,视所在建筑保护等级进行合理保护和展示。涉及“中华老字号”原址的征收拆迁方案要建立听证制度;涉及经营20年以上老字号网点的征收拆迁方案要建立公示制度,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涉及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和重要市政工程,确需对老字号实施征收拆迁的,要尽可能安排回迁;无法回迁的,应按照有利于老字号经营和保持店铺原有风貌的原则就近安置;无法就近安置的,要依法给予货币补偿;对被征收拆迁老字号的补偿要及时足额到位,尽量缩短老字号因征收拆迁造成的歇业时间;对因征收拆迁停业的老字号,要有序进行恢复。
  (三)加强老字号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老字号对自身品牌的保护意识,引导和支持老字号企业进行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引导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在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向老字号企业境外维权活动提供支持。做好知识产权预警工作,以法律手段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积极推动老字号企业对独有的产品配方、工艺、服务等进行整理、完善和创新,并通过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商业秘密保护等方式,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企业商标专用权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商标专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兼顾老字号商标所有权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指导老字号的商标所有权人合法、合理进行商标专用权转让。
  (四)加大对老字号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品牌、独特技能和工艺优先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将老字号传统建筑、老字号集中的文化街区纳入规划保护体系,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纳入物质文化遗产体系。对纳入规划保护和文物保护的老字号建筑、历史文化街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五)加强老字号品牌建设。积极推动老字号企业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申报国家商务部“中华老字号”及省、市地方老字号。
  四、支持老字号发展创新,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一)支持老字号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鼓励和引导老字号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市场变化选择发展战略,通过拍卖、挂牌、转让等方式激活老字号,增强企业自我发展和盈利能力。依法确认和保护老字号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和权属。支持老字号企业通过重组盘活资产,鼓励各种资本参与老字号企业改制重组。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老字号企业通过市场运作,控股、收购、兼并其他老字号,提高老字号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能力。
  (二)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经营。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传承创新,不断加快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特色化进程。支持老字号以字号、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技术等经营资源开展特许经营及连锁经营。鼓励和支持老字号运用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找准市场定位,健全营销网络,拓展业务领域。
  (三)支持老字号创新技术工艺。鼓励和支持老字号深入挖掘企业文化内涵,加快技术改造与创新,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及质量与安全。鼓励老字号企业不断适应市场环境,大力开发特色突出、质量上乘、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四)加强对老字号的财政和金融信贷支持。加大对老字号的资金扶持力度,从2014年起,每年在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老字号企业实施传统工艺保护、产品创新、技术升级、宣传培育、连锁特许发展、参展参会及恢复老字号等。鼓励和引导有关金融机构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老字号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鼓励发展较好的老字号企业开展资本运作,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上市。凡符合减免税条件的老字号企业,按照税法相关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五)支持老字号开拓市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经贸洽谈、展示交易活动,优先为老字号企业和产品提供展销摊位,支持老字号企业组团参展、单独设展、考察交流等。鼓励旅游企业积极开发老字号旅游产品,打造老字号特色旅游线路。积极为老字号企业到国外招商引资、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便利。
  (六)支持老字号人才培育和技艺交流。鼓励老字号企业开展人才培训和技艺交流,对老字号传人、技术骨干、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予以支持。支持传承人授徒传艺,鼓励有关机构和专家为老字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加强老字号内涵挖掘和传承发展,提升老字号品牌信誉
  (一)建立老字号名录体系。开展老字号普查工作,全面、及时掌握老字号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运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多种方式,对老字号发展史料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健全老字号档案。建立老字号的统计监测制度,及时掌握老字号发展动态。
  (二)加强老字号文化和技艺的研究、保护与传承工作。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开展对技艺、理念、经营管理、文化等特色的挖掘、研究、保护和传承。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及相关单位收集、整理、保管、展示老字号史料,积极整合开发其旅游功能。对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老字号传统产品、技艺和品牌,要创新经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不断创新发展。
  (三)加强对老字号的宣传。引导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加强宣传,提升老字号品牌和商标的知名度。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经常性、多形式宣传老字号,提高老字号的社会认知度,营造有利于老字号发展的消费环境和社会氛围。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开展行业交流和宣传活动,推动老字号企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建立南京老字号认定体系。制定《南京老字号认定保护办法》,组织开展南京老字号认定工作,对南京老字号实行动态管理。
  (五)打造老字号特色街区。发挥老字号聚集效应,在能够体现南京本地特色文化的区域,如秦淮区老门东及夫子庙等,集中引进老字号企业,打造老字号特色街区和老字号聚集区。
  (六)整体保护,突出重点。坚持整体保护与重点培育相结合,对优势明显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的老字号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帮助。充分发挥老字号龙头企业在保护和促进老字号整体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老字号品牌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
  六、建立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工作机制
  (一)建立南京市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商务局牵头,联合宣传、发改、经信、住建、科技、财政、工商、知识产权、金融、规划、旅游、文化、税务、民宗、法制等部门,建立南京市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指导老字号的保护和促进工作。各区也应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保护和促进本地区老字号发展。
  (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老字号行业协会发挥联系政府、服务企业的功能,鼓励老字号行业协会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咨询培训、品牌宣传、行业交流、传承创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鼓励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字号。建立由专家学者、老字号企业领导及老字号传人等有关人士组成的保护和促进南京老字号发展专家库和老字号发展咨询机制。鼓励管理咨询、法律事务等机构为老字号企业提供支持帮助。
  (四)充分发挥老字号企业主体作用。老字号企业要自觉维护老字号品牌信誉,积极挖掘老字号品牌的文化内涵,不断提高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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