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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海关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海关业务窗口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上海海关关2013年第3号公告
发文部门: 上海海关
发文时间: 2013-9-27
实施时间: 2013-9-27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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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配合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落实投资管理备案制改革,建立“一口受理、综合审批、高效运作”的政府服务模式,上海海关决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大厅”)内设立海关业务窗口,方便区内企业办理相关事务。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涉及企业范围
  工商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及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
  二、海关业务窗口受理事务范围
  (一)报关单位注册、延续、变更及报关员注册、延续、变更、注销等海关事务;
  (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海关创新试点项目咨询与申请;
  (三)其他海关业务咨询。
  三、综合服务大厅地址及海关业务窗口联系电话
  地址: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基隆路9号1楼大厅;联系电话:021-58697028。
  区内企业办理海关注册登记事务,可以自主选择在综合服务大厅海关业务窗口或注册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注册地主管海关地址及联系电话为:
  洋山海关保税港区:上海市芦潮港滨果路888号;联系电话:021-68281166;
  外高桥保税区海关及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上海市杨高北路2015号;联系电话:021-50480909;
  浦东机场海关综合保税区(筹):上海市浦东机场内闻居路1333号;联系电话:021-68841118。
  特此公告。
  上海海关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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