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土地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地[2013]11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8-1
实施时间: 2013-8-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25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6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各局应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征管手段,配备业务骨干,通过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D调配合,掌握本地区土地增值税税源状况。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所辖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项目的全面登记。
  二、各局应严格依照相关文件及工作制度规定,将申报纳税等相关涉税信息录入土地增值税电子台帐,并确保台帐信息的准确与完整。税务机关应及时掌握所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销售情况,持续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三、各局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地[2008]9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的规定,实行税务所、区县(分)局两级审核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8月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 黑地税发[2006] 2006/4/30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管理权限的 宁地税发[2005] 2005/4/1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辽财预[2006]29 2006/3/2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 国家税务总局北 0001/1/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 琼地税函[2010] 2010/6/13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 青地税发[2009] 2009/3/5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新 2025/7/9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发[2008] 2008/4/16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 沈地税函[2010] 2010/12/1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实施土地 国家税务总局成 2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