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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培训等收费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9-18
实施时间: 2013-9-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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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等收费标准的函》(建计函〔2013〕1012)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价服[2012]190号)规定,现核定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每课时不超过8元;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每课时不超过6元。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厅培训机构根据培训所需课时、规模、师资力量等确定,并报我局备案后执行。
  请你厅接到通知后,督促各培训机构到价格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收费时明码标价,主动接受价格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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