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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完善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52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3-9-3
实施时间: 2013-9-16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917
评论人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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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完善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自2013年9月16日起,海关不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核定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A类企业(以下简称A类企业)提供纸质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A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付业务,按规定须提交纸质报关单的,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自行以普通A4纸打印报关单证明联(出口收汇或进口付汇用)并加盖企业公章。对于外汇局核定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B类和C类的企业,海关仍按现行做法为其提供纸质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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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williamxyzhang   2015年3月27日
无纸化作业确实好,只是还有些政策部门人员的思维还跟不上形势,还是以眼见为实可靠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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