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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二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办发[2013]60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8-26
实施时间: 2013-8-26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01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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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3]17号)精神,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第二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审核。经省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第二批取消调整100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22项(包括部分审批内容取消的5项),下放管理层级19项(包括部分审批内容下放管理层级的11项),转变管理方式9项(包括部分审批内容转变管理方式的2项),不再列入省本级项目6项,省本级暂停审批44项(暂停后有申请的,按规定程序审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确保第二批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落到实处;要继续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2项)
  2.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9项)
  3.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9项)
  4.不再列入省本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6项)
  5.省本级暂停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44项)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26日

相关附件:
川办发60号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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