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发文文号: 皖政办[2013]3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8-20
实施时间: 2013-8-2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63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皖政办[2012]4号)实施以来,各部门严格执行,切实加强省级预算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充分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完整、规范、公开、透明”原则,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约束。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编细编实预算,尽可能将年度各项支出纳入年初预算。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不向省财政厅或省政府提出预算追加申请,省财政一般不办理预算追加。
  二、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因特殊情况,确需增加安排的支出,可在本年度部门或单位预算之内,经规定程序批准后通过调整结构予以解决。通过调整结构仍不能解决而必须追加的支出,由省有关部门、单位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其中,追加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由省财政厅提出意见,经分管财政的副省长审核并报省长同意后,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应对重大应急事件的,按皖政办〔2012〕4号文件办理。
  三、预算执行中,对省级预算安排、需要二次分配的专项资金,由相关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提出整体分配原则,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由相关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集体研究并组织实施。其中面向全省分配、政策性强、连带作用大的重大专项资金,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四、全面清理整合专项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涉及扶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资金,整合归并,聚焦使用,依据规则分配,尽可能采用贴息、担保、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放大带动效应。
  五、省财政厅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二次分配的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和各地规范专项资金分配,严格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和项目,并跟踪使用情况,适时进行绩效评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2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 财预[2017]96号 2017/6/2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的 浙财预[2011]22 2011/8/26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0年度预算管理综合 厦财预[2011]24 2011/5/29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转发 桂国税发[2001] 2001/6/8
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5]47号 2015/4/10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财政改革严格预算管理的 赣财办预[2023] 2023/12/11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预[2014]13号 2014/1/24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鄂财预规[2016] 2016/6/14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政府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嘉政发[2003]46 2003/7/1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 苏财行[2004]18 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