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消费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钻石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3]4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3-7-4
实施时间: 2013-7-4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70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钻石进出口管理和税收政策调整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1]45号)和《财政部关于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77号)、《财政部关于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1]190号),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从2002年1月1日起,由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对未镶嵌的成品钻石和钻石饰品的消费税按5%的税率征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7月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上海钻石交易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 沪国税流[2007] 2007/5/15
上海海关公告2006年第14号 上海海关公告20 2006/7/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钻石交易所钻石交易增值 沪国税流[2006] 2006/10/1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钻石 沪国税流[2006] 2006/9/3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钻石及上 京国税发[2001] 2001/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