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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厦门市2013年工资指导线方案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人社文[2013]25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8-1
实施时间: 2013-8-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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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二0一三年厦门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请示》(厦人社〔2013〕1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全省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安排及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要求,结合2013年宏观经济形势和你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经综合平衡,对你市2013年工资指导线审核意见为:
  (一)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6%;
  (二)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1%;
  (三)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5%。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二、请你市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指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三、请在工资指导线颁布后1个月内将工资指导线文本报我厅备案。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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