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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代开发票办理地址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5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7-29
实施时间: 2013-8-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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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工作的精神,顺利推进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服务,切实方便纳税人代开发票、履行纳税义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文件,现将我省国税系统代开发票的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予以公告。
  自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纳税人可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发票代开窗口或营改增专用窗口代开发票。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办税服务厅名称

办税服务厅地址

联系电话

海口局滨海办税服务厅

海口市紫荆路9号海口市国税局一楼

68531515,68535954

海口局保税区办税服务厅

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保税区内

66816119

海口局海甸办税服务厅

海口市海甸二东路39号国税大厦一楼

66250306

海口局凤翔办税服务厅

海口市凤翔西路凤翔大厦旁

65952310

三亚局汇丰国际办税服务厅(临时)

三亚市凤凰路103号汇丰国际公寓6号商铺

88257111,88272800

三亚局荔枝沟办税服务厅

三亚市荔枝沟路金思达家私广场对面

88382446,88382485

洋浦局办税服务厅

洋浦经济开发区泓洋路

28821909,28821916

定安局办税服务厅

定安县见龙大道17号

63831585

文昌局办税服务厅

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447号

63327193

琼海局办税服务厅

琼海市嘉积镇东风路1号

62830291

万宁局办税服务厅

万宁市万城镇环市三路

62180218

屯昌局办税服务厅

屯昌县屯城镇昌盛路7号

67816958

儋州局办税服务厅

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西段国税大厦

23317868,23327222

临高局办税服务厅

临高县临城镇解放路12号

28277316

澄迈局办税服务厅

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9号

67615510,67615413

五指山局办税服务厅

五指山市海榆南路三月三大道

86623986

保亭局办税服务厅

保亭县保城镇文明北路

83669493

陵水局办税服务厅

陵水县椰林镇陵城建设路

83317091

乐东局办税服务厅

乐东县抱由镇人民路

85525936

东方局办税服务厅

东方市东方大道

25584359,25594359

昌江局办税服务厅

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235号

26652583

白沙局办税服务厅

白沙县牙叉镇牙叉中路

27721040

琼中局办税服务厅

琼中县营根镇虎头路

86224620

  特此公告。
  另附:政策解读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7月29日
  关于对《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代开发票办理地址的公告》的解读
  为使纳税人更好地了解《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代开发票办理地址的公告》的内容,我们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编写了此解读,本解读与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行政法规为准。
  一、发布此公告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要求,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自此,我省正式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为实现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平稳过渡,根据范坚总审计师在全国货物劳务税系统扩大营改增试点工作动员布置会上的讲话中对发票代开点分布的相关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1号)中确保纳税人知情权的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们起草了此公告对我省营改增纳税人代开发票的办理地点和联系电话予以明确。
  二、营改增后,纳税人可到哪些地点代开发票?
  纳税人可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发票代开窗口或营改增专用窗口代开发票。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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