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债券 > 国债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第一次续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13]9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3-7-29
实施时间: 2013-7-29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84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部分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原发行部分相同。从2013年7月11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3.46%;按年付息,每年7月11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0年7月1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3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时间安排。2013年8月7日招标,原发行部分当日停止交易一天;8月8日至8月12日进行分销;8月14日起与原发行部分合并上市交易。
  (三)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6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75、15和3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3年8月12日前(含8月12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户    名:国家金库总库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    号:277—13115—2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次续发行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3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2]180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
  2013年7月2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2016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第一次续发行工作有关 财库[2016]85号 2016/5/26
关于2016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第一次续发行工作有关 财库[2016]124号 2016/8/2
关于第一次续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七期]国债有关事宜 财库[2013]103号 2013/8/26
关于2016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 财库[2016]129号 2016/8/18
关于2014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一期]国债第二次续发行有关事 财库[2014]181号 2014/11/5
关于2016年记账式附息[十七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6/8/3
关于支付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等六只国债利息有 2014/8/25
关于支付2008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 2014/11/13
关于2016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第二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 财库[2016]97号 2016/6/24
关于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 2016/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