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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市区税务[社保缴费]登记注销业务流程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7-11
实施时间: 2013-7-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温州
阅读人次: 238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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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提升服务效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要求,温州市区税务(社保缴费)登记注销实行了类别化、统一化和专业化管理。根据《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区税务登记注销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温地税征[2013]54号),现明确有关事项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社保缴费)登记注销工作仍由主管税务分局负责,纳税人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受理,实行一窗式服务。
  二、从2013年7月16日起,除个体工商户以外,已办理税务(缴费)登记的纳税人(缴费人)的税务(社保缴费)登记注销工作由温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二分局负责,包括注销申请的受理、税(费)款的结算和清算等。
  办理地点:温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二分局注销业务科(勤奋路59号温州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大院二号楼201室);
  咨询电话:88538572、88532710、88595059;
  资料下载:温州财税信息网(www.wztax.gov.cn)的“登记注销”专栏。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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