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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陕政办发[2013]59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7-5
实施时间: 2013-7-5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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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8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陕政发[2011]37号)精神,提高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主题,以加快形成知识产权科学布局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为抓手,以管理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为支撑,加大政策支持,完善配套服务,实施全程保护,优化发展环境,释放创新能量,建设知识产权大省,努力将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数量、质量和效益提升到全国前列,支撑和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明专利拥有量、国外专利申请量和商标注册量分别比2010年增长两倍。取得一批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能有力增强产业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专利,形成局部知识产权优势。在商标、软件和版权领域实现突破,形成一批国内驰名商标。培育50家具备知识产权优势的领军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产品产值达到30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以上。建立完善的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和资助奖励机制,初步建成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转移转化体系、配套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推动知识产权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到2020年,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的科学布局,形成明显的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发展100家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领军企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驰名商标和10个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产业集群,专利产品产值达到6000亿元。建成完善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系、全方位配套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科学布局
  (一)强化专利布局。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围绕我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产业发展战略,着力突破激光、创新药物、信息通讯、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和组织协调作用,建设形成若干个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突出、集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二)推进制度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集成国内外研究力量,密切跟踪世界知识产权发展动态,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知识产权预警、布局等服务保障;建立省级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完善审议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积极推进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知识产权审议活动。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
  加强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的管理纳入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实施、成果验收、奖励等各个环节。
  (三)加大政策引导。
  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势企业掌握核心知识产权,实现突破若干核心技术,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带动数个产业发展的格局。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形成100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激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研发关键技术,申请国外专利。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省著名商标的单位、个人予以奖励。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及财力情况,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
  探索建立企业专利转让许可补助制度。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获取专利技术,提高市场竞争力,给予购买企业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
  积极争取在我省建立国家专利审查协作西安中心,带动形成区域性知识产权要素汇聚中心。
  三、 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工作
  (一)健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制度。建立陕西省专利转化项目库,加大专利转化孵化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入股、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转化。深入开展质押融资,鼓励银企合作,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组织专利、商标、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评估研究,逐步建立合理、有效的知识产权价值分析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专利)运营管理。按照专利集中化、管理专业化、运营商业化、服务增值化的原则,盘活我省知识产权存量资源,使之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积极收储国内外基础、核心发明专利及技术,形成专利集群,促进创新成果尽快就地转化。设立省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推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
  加快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支持中国专利技术(陕西)展示交易中心的发展,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进一步完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制度,规范流程,简化手续。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统计专利转移转让情况。
  (二)实施知识产权转化鼓励政策。
  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对我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且属于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产业化项目,经认定,省财政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贴息支持。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省内企业,对商标所有人给予100万元奖励。
  (三)探索知识产权转化新模式。
  鼓励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联盟。支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建立若干知识产权联盟。逐步完善知识产权许可制度、评估制度,建立专利更新机制、纠纷解决机制和共同维权机制,形成同行业内企业知识产权合作共赢的发展模式。
  推进高校及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支持具有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优势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工作,建设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新设立的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机构适当经费支持和税收优惠。
  四、 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
  (一)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
  深化试点示范工作。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合作,创建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推动西安、宝鸡等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城市争取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的县(市、区)争取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单位。
  加强园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核心知识产权的辐射作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聚集和发展。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的园区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统筹园区知识产权管理。
  (二)推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
  实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程。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中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指导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托管工程,促进知识产权管理专业化。
  规范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构与管理制度,形成科学的知识产权申请、维持、放弃、实施等环节的论证机制,逐步形成标准化管理体系。
  五、 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全程保护
  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强化专利行政执法。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高发地的市场监管。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部门联动、快速反应、高效执法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建立举报奖励、投诉案件移送和案件办理反馈制度,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
  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受理、纠纷调处等快速维权援助服务。引导和鼓励行业组织协调指导企业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实施知识产权交叉许可、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等,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实施科研开发、技术交易、成果转化、生产销售、投资融资以及企业重组等环节的全程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具有核心专利的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产品以及名牌产品的保护力度。实施专利新产品备案制度,建立专利新产品目录。
  六、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配套服务体系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制定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加强行业监管,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提升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能力与水平。组织知识产权辅导师进市县、进企业、进高校、进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指导与服务。
  加快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西安、宝鸡、杨凌、渭南等国家级科技园区建立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成软件与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节能环保、钛及钛合金、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等一批专利专题数据库。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发布制度,支持开展重点技术专利检索分析、信息咨询业务。
  七、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实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专利、商标代理人员培养计划,逐步形成千名专利、商标代理和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加强专业人才的筛选,建设省知识产权人才库,组建一支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专家队伍。
  加强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支持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和国家知识产权(陕西)培训基地建设,广泛开展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科技研发人员知识产权法律规范和实务技能的继续教育与培训。选择2-3家省内理工类高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拓宽专利代理人培养渠道。聚集国内外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形成服务于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智囊团。
  八、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
  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支持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本省领军企业,发挥带动作用,申请国外专利、注册国外商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取得相关认证,促进对外贸易快速增长。
  鼓励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与省外、境外企业联合研发共性关键技术、开发新产品,促进企业间专利交叉许可,共同转化实施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支持企业引进知识产权,并购国外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强国际化经营。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统筹协调并指导落实相关工作,将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年度推进计划。
  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创新,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地要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要建立相应协调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相关政策的衔接配套,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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