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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会[2013]3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7-15
实施时间: 2013-7-15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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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会计行业人才培养步伐,不断优化会计人才结构,逐步提升会计队伍综合素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人才支撑,根据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我省会计人才发展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3-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3-2020年)
  浙江省财政厅2013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浙江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3-2020年)
  为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全面提高我省会计人才素质,提升会计工作总体水平,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规划纲要》、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会计人才是我省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高层次会计人才,是实施科教兴浙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会计行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推动浙江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机制,统筹规划,大力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会计人才相关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的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以会计人才评价标准为核心、以会计人才管理制度为支撑的会计人才相关政策制度体系。建立了会计从业资格以及初、中、高级、教授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评价、培养体系。二是会计人才管理体制初步理顺。建立了以财政部为指导,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组织落实,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总会计师协会等会计行业协会以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会计人才管理格局。三是会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12年底,全省有107万会计人员,其中,具有高级职称7930人,中级职称7万人,初级职称19.5万人。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1.4万人,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4896人。四是会计人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稳步提高。会计人才整体素质持续改善,会计人才学历结构不断优化。通过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52%以上的会计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会计硕士、博士。会计职业领域已从传统的记账、算账、报账为主,拓展到内部控制、投融资决策、企业并购、价值管理、战略规划、公司治理、会计信息化等高端管理领域。五是实现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化。2009年,新的《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网络版正式启用,实现了全省会计人员信息网络化管理,更加高效、便捷地为广大会计人员服务。六是会计人才成长与发展的环境明显改善。随着人才强省战略的深入实施,会计人才在推动企事业单位现代化管理、提升企业事业单位核心竞争力、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保障社会公众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会计人才发展服务于省内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总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为:会计从业人员结构与布局不够合理,高层次复合型会计人才比较缺乏,会计人才管理体制有待完善,会计人才发展机制尚需健全,会计人才市场有待培育等等。
  未来八年,是浙江省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会计行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期。我们要认真贯彻《规划》,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积极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和区域会计人才竞争,迎接挑战,统筹规划,深化改革,重点突出,整体推进,不断开创会计人才工作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会计人才发展规律,大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创新人才体制机制,优化人才结构布局,形成育才、选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和政策体系,以打造高层次会计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别、各层次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的会计人才基础。
  (二)基本原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会计人才发展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服务发展,以用为本;健全制度,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推进。
  1.服务发展,以用为本。把促进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任务。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人才发展以用为本,把用好用活人才作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积极为会计人才成就事业和实现价值创造机会和条件,用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来检验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成效。
  2.健全制度,创新机制。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推动会计人才发展的根本动力,建立健全与省情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实现财会人才价值的体制机制,创新并完善会计人才建设的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地激发会计人才的创造力。
  3.高端引领,整体推进。以教授级高级会计师培育为引领,以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工程为重要平台,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内知名度、知识结构优化、实践经验丰富、创新能力突出、职业道德高尚的高层次复合型会计人才,带动全省会计人才队伍整体发展。统筹各类别、各层级会计人才资源开发,培育会计人才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参与管理的会计职业道德精神,实现会计人才队伍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我省会计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建设一支规模较大、结构优化、素质较高、富于创新、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会计人才队伍,确立我省会计人才竞争优势,建设国内一流的会计人才队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会计人才支撑。
  1.会计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队伍规模不断壮大。会计人才资源总量增长40%以上,较好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会计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会计从业人员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80%以上;涉及会计审计实务、会计理论研究和会计管理等方面的各类别高级会计人才总量增长一倍;继续增加中、初级会计人才在会计从业人员中的比重,力争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占会计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40%,力争使高、中、初级会计人才比例达到4:36:60。
  3.会计人才竞争力显著提高,人才规模效益充分显现。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着力培养造就3000名大型企事业单位具有战略思维、善于管理、精通财务、会计、审计业务的高级会计人才;150名具有国际执业资质的注册会计师;20名具有国际水准的会计学术带头人等高端会计人才。在此基础上,面向全省各界,重点培育160名具有战略思维,引领会计实务研究、创新的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着力培养具有市场经济理念、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省、市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1300名(其中省级300名,市级1000名);积极向财政部输送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力争到2020年前再输送各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员20人。通过努力,力争使我省高层次会计人才总量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4.会计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高,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不断健全。建立高端会计人才交流使用平台,拓宽会计人才工作领域,促进会计人才更多地参与管理决策,创造更多的经济社会效益,会计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三、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着力培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高级会计人才。大型企事业单位具有国际业务能力的高级会计人才,是指大型企事业单位中精通财会业务、熟悉市场规则,掌握金融、法律、内部控制、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能参与战略经营和管理决策、把握行业发展趋势、解决复杂经济问题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着眼于提高我省大型企事业单位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大高级会计人才建设力度。到2015年,新增大型企事业单位具有国际业务能力的高级会计人才1000人,到2020年,在2015年的基础上再增加2000人。
  (二)着力培养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注册会计师。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注册会计师,是指职业道德良好、专业素质优秀、执业经验丰富、谙熟审计规则,具有处理上市公司、跨国集团业务能力,在国内会计审计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和业务骨干。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37号)精神,加快完善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机制,打造一批素质好、能力强、声望高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优秀注册会计师,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提供强大的人才资源保障。到2015年,培养造就50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注册会计师;到2020年,在2015年的基础上再新增100人。
  (三)着力培养具有国内一流水准的会计学术带头人。具有国内一流水准的会计学术带头人,是指具备突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完备的知识结构,活跃于国内乃至国际学术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会计理论和教育工作者。通过培育高水准的会计理论高层次人才,促进我省会计理论和会计教育持续繁荣发展。积极配合财政部做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对入选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班的学员,给予积极鼓励和适当的资金支持。(四)着力统筹开发其他各类各级会计人才。其他各类各级会计人才,具有人员多、分布广的特点,是我省会计队伍的主体力量。要加快其他各类各级会计人才的培养,为单位会计基础管理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形成不同类别和层级会计人才的合理布局,为高级会计人才提供重要储备。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在着力培养高级会计人才的同时,重视会计从业人员、会计初、中级人才的培养,促进会计人才资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努力打造一支职业道德水准高、业务娴熟、技能综合、职业判断能力强的会计人才队伍。
  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着力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的培育。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是具有最高会计技术职称的高端会计人才,对于引领我省会计实务研究、制度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评价机制,坚持“树立标杆,宁缺勿滥”的指导思想,支持鼓励全省各界优秀顶尖会计人才申报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适度加快我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选拔评价步伐。
  (二)加快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会计领军人才是高级会计人才中能够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的高端会计人才,是国家会计领军人才的后备力量,是浙江会计事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推动力量。省财政厅要着眼于加快我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按照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要求,制定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加强省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培养,健全省级会计领军人才的选拔机制、培养机制、淘汰机制、使用机制,使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机制成为长效机制。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推动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与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制度、会计专业学位教育制度的有机衔接,选拔优秀的省级会计人才进入国家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积极探索与用人单位建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联合培养机制,让用人单位给领军(后备)人才提供更广阔的发展舞台。各市财政局要参照国家和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模式,大力培养本地区会计领军(后备)人才。
  (三)强化总会计师的地位和职能。总会计师是单位主管经济工作和财务核算的行政领导人员,应具备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财会、金融、法律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要适应现代会计职能重大转变,落实财政部《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强化总会计师职能,提升总会计师地位,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单位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重要作用。加快行政事业单位设置总会计师进程。积极配合财政部探索建立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制度,为用人单位科学选聘总会计师提供制度保障。对全省总会计师开展岗位培训,拓展和提升总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
  (四)健全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机制。改革完善内部治理及人力资源制度,优化激励约束、考核分配及合伙人进入退出机制,全面推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格评估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培育能够走向全国、为国内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上市公司提供专业或综合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大人才培养开发宣传力度,制定有利于注册会计师成长的培训、考核、评价政策。
  (五)推进会计职称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考务管理,改进考试防舞弊技术,保证阅卷质量,确保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平与公正。加强高级会计师、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建设,完善评审机制,细化评审规则,确保评审质量,形成初、中、高、教授级体系完整、结构合理、逐级递进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体系。继续完善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严厉打击考试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科学性、公正性。
  (六)提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水平。会计从业资格是依法对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修订和完善《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资格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推进和完善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和公正性。要进一步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库建设,完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动态管理。
  (七)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实现会计人员知识更新、能力提升的重要制度安排。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建立针对不同层次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模式。严格继续教育管理,创新和丰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手段,推广远程网络现代化培训方式,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核机制,要采取评估、考核、备案、公示等有效措施,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的管理,严厉打击施教机构乱收费、乱办班、虚假培训等行为,确保培训质量。
  (八)建立会计人才流动配置机制。依托浙江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不断完善会计人员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强化各类别、各层级会计人员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现会计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创建“浙江省会计人才网上交流平台”,依托浙江会计网实现人才供求信息有效对接和网上人才交流实时查证,推进会计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
  (九)推动会计行业产学研战略联盟。产学研战略联盟是培养应用型会计人才的重要途径。要推动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产学研战略联盟。鼓励和促进专业院校与用人单位紧密合作,积极实施会计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推广以院校教学为主体、以单位实践为补充的会计人才培养模式。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履行社会责任,搭建会计人才培养平台,推动培养应用型会计人才。
  (十)发挥会计学(协)会和科研机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各级会计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机构在培养各类会计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活动发现人才、锻炼人才、选拔人才。以浓厚的学术氛围凝聚会员、壮大队伍,促进会计理论研究持续发展。改进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满足不同层级会员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的需求。
  (十一)重视会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会计人才培养基地是实施会计人才建设工程的重要场所。要重视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因地制宜建立适应浙江经济发展需要的会计人才基地。加大扶持力度,优化管理体制,提升教学能力,充实师资队伍,升级教学软硬件水平,加快师资库、教材库建设,使会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与会计人才发展要求相适应,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培养各类会计人才。
  五、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工程
  (一)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到2020年,培养300名左右的全省会计领军人才,担当会计行业领军重任。其中,着眼于提高大型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实施“走出去”战略,培养造就180名左右的高素质、复合型企业类会计领军人才;着眼于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现代化管理水平,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培养造就60名左右高素质、复合型行政事业类会计领军人才;着眼于加快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形成国内竞争优势,培养造就60名左右高素质、复合型、在国内具有一流水准的注册会计师类会计领军人才。
  (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高级会计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着眼于全面提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等高级会计人才的能力素质,促进我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加大竞争优势。要充分利用省内外各大财经高等院校培养高层次会计人才的教学资源优势,争取到2020年前,对全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进行一次全面轮训。
  (三)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全面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 〕137号)精神,以全省排名前50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基础,以我省名列全国前100强会计师事务所为重点,大力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强做大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健全有利于注册会计师成长的培训、考核、评价政策,全面提升全省注册会计师尤其是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通过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相结合、岗位练兵与脱产集训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实战锤炼相结合、境内学习与境外深造相结合、自主培育与合理引进相结合等方式,全面提升我省注册会计师尤其是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四)会计人才培养基地工程。省、市财政部门要联合有实力的高校、大中型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共建一批高质量的会计人才培养基地。通过择优确定部分高校为教学基地、部分大中型企业和会计师事务为实习基地,优化培养机制,增强两类基地对会计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互补性,充分发挥会计人才培养基地在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大中型企事业高级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和进修上的重要作用。
  (五)会计人才交流平台建设工程。完善浙江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省会计专家库,将高端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总会计师人才、注册会计师人才、会计高学历人才等分类纳入人才库,强化基础信息的动态管理,推进会计人才管理信息化建设。增强浙江会计网站和各市级会计网站的服务功能,建立上下贯通、有机互动的全省会计人才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与广大会计人才和企事业单位的联系,面向社会需求及时发布不同层次会计人员供求信息,为企事业单位选用会计人才和会计人员就业、任职、流动、鉴证、深造、咨询等提供便利服务。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省财政厅成立“浙江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浙江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市财政部门要以《浙江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为指导,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会计人才发展规划或具体实施办法,形成全省会计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体系。各用人单位应当重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单位会计人才培养计划,为会计人才成长提供必要的平台和经费支持,切实发挥会计人才的积极作用。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对会计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重点支持高端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活动、特色会计、教育机构建设等方面,支持会计人才发展。各用人单位也应积极为会计人才成长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全省重点会计人才建设重点工程和项目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健全评估体系。省财政厅要建立《浙江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实施的过程跟踪、执行监督、信息反馈机制和定期评估制度,要根据反馈信息进行评估和监控情况,对实施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位。要建立对会计人才培养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和追踪问效机制,确保专款专用。
  (四)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各部门应大力宣传全省会计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浙江省会计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3-2020年)》的重大意义、指导方针、目标任务、政策措施、重大工程,宣传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会计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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