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省财政票据[表证单书]印制实施定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非函[2013]128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6-8
实施时间: 2013-6-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82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表证单书)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关于修订〈辽宁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辽财采[2010]204号)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对省财政票据(表证单书)印制服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定点印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省财政票据及省直单位表证单书印制在定点印刷企业(以下统称“定点企业”)中选取。各定点企业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约定承印财政票据及省直单位表证单书。
  二、服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三、财政票据及省直单位表证单书印制及资金支付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照财政票据和省直单位表证单书印制管理程序进行。
  四、定点企业列入省直单位公务印刷服务定点企业范围,有关适用范围、服务期限、承印范围及工作要求等按照《关于省直单位公务印刷实施定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13]200号)规定执行。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24-22823174
  附件:辽宁省财政票据(表证单书)印制定点企业名单
  省财政厅
  2013年6月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清理销毁空白旧版财政票据的通知 哈财综[2013]22 2013/6/8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天津 津财综[2021]31 2021/5/20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纸质财政票 2022/1/21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财非税[2016] 2016/5/30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财综[2012]22 2013/1/1
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关于销毁财政票据票据存根的通知 2014/11/12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财政票据年检工作的通知 衢财综[2014]15 2014/12/10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财政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 京财综[2016]95 2016/6/6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13年度市级单位财政票据年检的通 杭财综[2014]21 2014/1/24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版财政票据的通知 鲁财综[2005]45 20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