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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13年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价检发[2013]21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2-26
实施时间: 2013-2-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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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韩城市物价局:
  为了切实做好我省今年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根据全国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会议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6号)精神,研究制定了陕西省2013年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物价局
  2013年2月26日
  陕西省2013年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要点
  2013年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落实全国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会议和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稳定价格总水平,突出重点,创新方式,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着力减轻民生和企业价费负担,为促进我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一)关注市场动态,防范价格异动。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及民生的主要商品生产和供应环节的监管;尤其要加强重大节假日的市场监管;加强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敏感时段的市场监管;完善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化解和防范市场价格异动。
  (二)开展重点行业市场价格行为整治。要围绕对物价指数影响较大,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房、商贸流通、农产品、食品等民生领域,开展市场价格行为整治,规范行业行为。
  (三)突出重点行为,强化常态监管。市县两级物价部门要对社会反映较大,部分行业存在的价格欺诈、恶意囤积、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及不规范明码标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坚决查处。
  (四)加强指导,做好信息报告工作。省、市物价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基层物价部门大力开展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及时上报典型案件信息,形成执法合力,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二、强力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努力实现新突破
  (五)集中力量查处价格垄断案件。在国家指导下,密切关注市场情况,重点对电力、银行、保险、铁路、交通、药品、物业服务和数字电视等领域进行反垄断线索和证据搜集,开展调查,在反价格垄断案件查处上努力实现较大突破。
  (六)积极探索建立案件线索储备库制度。立足民生热点,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曝光,及时汇总整理价格垄断案件线索。市、县物价部门应注重发现引起群众强烈反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价格秩序的线索,并及时向省局上报,经分析评定后将有价值的线索纳入案件线索储备库。
  (七)加强反价格垄断执法交流。积极参加国家组织的反价格垄断执法培训、交流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兄弟省市反价格垄断相关部门的交流,学习兄弟省市反价格垄断成功案例,吸取先进经验,提高反价格垄断执法能力。
  三、积极深入开展行业价费专项整治行动
  (八)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商业银行强制收费、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违规收费行为。严厉查处继续收取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和收费不公示行为。
  (九)开展旅游行业价费行为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零负团费”等虚假价格宣传招揽游客,不履行价格承诺,以及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行为,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
  (十)开展流通领域收费行为检查。重点对铁路、公路、民航等运输领域以及进出口环节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不执行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政策,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其他机构办理并收费的行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十一)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主线,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工作,重点对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的收费行为加强监管,对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所涉及的农机服务、有线电视、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等价费行为进行检查,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价格政策。
  (十二)开展资源性产品价格专项检查。配合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按照国家安排,适时开展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水价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改革政策,擅自涨价,提前或者推迟调整价格,以及借价格调整之机乱收费的行为。同时,重视和加强节能环保价格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差别电价、差别水价、脱硫加价、排污收费等价格激励与约束政策。
  (十三)开展教育、医药价费行为检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中小学名校 “择校费”、“捐资助学费”,医院违反药品加价政策,强制检查检验乱收费等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
  四、着力做好价格公共服务
  (十四)切实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建立健全举报工作责任制,规范价格举报工作流程和承办行为,密切关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途径,尤其是专业维权人士反映的价格问题,处理好群众价格投诉举报。进一步完善“12358”价格举报平台,配合国家“金价工程”价格举报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价格举报办理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十五)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继续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以推行明码实价为突破口,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开展“明码实价一条街”、大型商场“示范店”活动;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进一步健全社会价格监督网络。
  五、加强基础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十六)进一步完善价格监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研究起草《陕西省价格行政处罚听证办法》,进一步完善案件审理制度。继续规范案卷的制作和管理,提高办案水平。加强执法监督,有效防范执法不当和渎职行为,严格依法执政。
  (十七)继续做好学习和培训工作。深入学习掌握国家下发的《价格行政执法法律文件汇编》,以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新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文件为契机,对全省价格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和完善人才库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十八)开展基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规范化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制定的考核验收标准,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从机构设置、办公条件、队伍建设、案件查处和举报受理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评比。
  (十九)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信息采集和宣传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通过《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简报》,加强上下联系,宣传正面典型。坚决曝光典型价格违法案例,积极营造有利于价格监管的良好舆论氛围。继续加强和改进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工作。切实提高以网络为依托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信息化水平。
  (二十)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强化政治、创新、服务“三个意识”,深化观念、职能、作风“三个转变”,提高工作效率。把廉洁从政作为贯彻价格行政执法全过程的一条基本准则,加强廉政教育,完善规章制度,突出对价格执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渎职、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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