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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第四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宣发[2013]3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5-29
实施时间: 2013-5-29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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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委宣传部、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9]1944号)的规定,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视艺术中心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等2家北京市文化企业已被认定为转制文化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政[2009]34号)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第四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5月29日
  附件
  北京市第四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
  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电视艺术中心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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