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7-3
实施时间: 2013-7-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612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和各地征管实际,现就我省范围内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问题,公告如下:
  一、开发项目位于合肥市、淮南市、芜湖市和宣城市城区及郊区的,计税毛利率为20%;
  开发项目位于上述4市所辖县、县级市行政区划内的,计税毛利率为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其他省辖市城区及郊区的,计税毛利率为15%;
  开发项目位于其所属县、县级市行政区划内的,计税毛利率为10%;
  三、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为3%。
  四、本公告自2013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本公告生效之前销售的未完工产品仍按各地原计税毛利率执行。
  特此公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7月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 渝地税发[2011] 2011/7/1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州市所属县[市]辖区房地产开发项 福州市国家税务 2011/5/24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企 海南省国家税务 2016/10/25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计税毛利率 辽宁省国家税务 2014/1/1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 国家税务总局河 2022/10/1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黑 2020/1/1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 2022/7/28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 国家税务总局天 2022/1/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房地产开发企 青岛市国家税务 2016/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企业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 湖北省国家税务 201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