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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2年度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会职办[2013]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1-8
实施时间: 2013-1-8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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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职改办:
  根据《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评审办法(试行)》,2012年度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评审会拟于2013年6月份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福建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12]30号)规定的试点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会计人员。
  申报2012年度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的参评人员,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
  二、评审须报材料及填列要求
  报送材料可登入福建省会计信息网(http://cz.fjkj.gov.cn/)免费下载填列。
  1、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资格委托评审函1份。
  该委托评审函必须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事部门职改办或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职改办出具。
  2、《单位简介》1份(附件1)。
  ①要求使用“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申报软件”(以下简称申报软件)填写,填写现任所在单位的情况简介,用A4纸打印。
  ②要求参评人员必须使用本公司(单位)经过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相关数据资料,同时提交经外部审计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③如因2012年审计报告未出,可提供2011年的审计数据,但必须在“其他说明”项中标注“所提供数据是2011年审计数据”。
  ④在“其他说明”项中列示单位组织架构情况,至少应注明管理层级、职务和人数,如:本人(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
  3、《单位推荐意见》20份。
  单位推荐意见要求使用申报软件填写,字数应在1500字以上,须写明申报人的业务理论水平、工作能力、主要业绩成果等。由软件自动生成的单位推荐意见应当经过重新排版后,用A4纸打印。
  4、《申报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情况表》(附件2,以下简称《情况表》)20份。
  《情况表》要求使用申报软件填写。由软件自动生成的《情况表》应当经过重新排版后,用A4纸打印。表中所有认定时间截至2013年6月30日。
  ①“何时何校何专业何学制毕业”栏,非全日制学历要完整填写之前的学历。最高学历应提供学历认证证明。(学历认证网址:/xlcx/)
  ②申请破格参评的人员应在基本资料中注明符合破格条件的具体条目。
  ③《情况表》中“履行职责情况”栏,可因需扩充,字数要求2000字以上,重点突出专业理论、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
  ④《情况表》中“专业工作主要奖项”栏,提供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人事部门共同颁发的先进个人、先进会计工作者、先进财政工作者、国家知识大赛的获奖者。除此外的获奖情况在“主要奖惩”中列示。
  将材料3和材料4合并装订成20份,每一份都是《单位推荐意见》在上面,《情况表》在下面,装订时左侧订钉。
  5、《确定高级会计师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审批呈报表》(附件3,以下称《呈报表》,复印件无效)4份。
  ①《呈报表》要求使用申报软件填写并贴相片。由软件自动生成的呈报表应当经过重新排版后用A4纸打印。
  ②“基层单位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负责人印章。
  ③ “呈报单位意见”由各设区市财政局、职改办或行业主管厅、局(总公司)职改办签注本地区或行业主管厅(局、总公司)的最终推荐意见。
  ④《呈报表》务必用不锈钢订书钉装订,其中最后三页还需用胶水侧面粘贴牢固后一并装订,以便归档管理。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正式上报之前,应将申报者的《个人情况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并在《呈报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群众无异议,符合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6、受聘高级会计师资格后近5个年度《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2008-2012年度)复印件各1份。
  7、专业技术著作、论文。
  ①论文、著作必须是在受聘高级会计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正式出版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3篇以上会计学术论文(均须有刊号、每篇不少于2000字),其中在《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评审办法(试行)》指定刊物目录发表论文2篇以上。
  B、在正式出版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1篇以上会计学术论文(须有刊号、每篇不少于2000字),且公开出版发行并主编的10万字以上会计专业全国统编教科书1部。
  C、在正式出版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1篇以上会计学术论文(须有刊号、每篇不少于2000字),且公开出版会计及相关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10万字以上独著或译著1部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会计及相关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20万字以上的著作1部(其中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②所有申报论文、著作都应分别贴入申报软件“论著”栏内容,并确保与发表在刊物上的名称、刊号和出版社名称、书号的内容一致。其中著作只需贴入封面、首页和封底。
  ③每篇论文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9份(其中选定1篇为代表作;超过上述规定要求篇数的论文,复印件2份);著作原件1份,封面、首页和封底复印件9份(超出规定要求数量的,复印件2份)
  上述论文、著作发表时间截至2013年上半年。经专家评委认定为抄袭的论著,该论文、著作无效。
  ④所有申报论文、著作应提供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上查询到的刊物认证复印件。查询方式:登录http://www.gap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点击在线查询,选择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输入申报人发表论文的刊物、著作名称,查询结果页面输出打印一份。
  ⑤为考察申报者的专业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实行答辩考核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答辩成绩将作为评审依据之一。答辩考核主要内容分为答辩考核对象简要自述本人、论著、业绩、专业等基本情况,并回答专家组针对其专业业绩、能力、代表作所做的提问。答辩人介绍基本情况时要准确、简明扼要,工作业绩以任现职以来的为主。答辩考核时间一般为20分钟。答辩拟在2013年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届时请留意福建省会计信息网http://cz.fjkj.gov.cn/最新动态/。答辩对象应准时到场,未参加答辩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其申报材料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8、会计案例6份。
  会计案例需在申报软件内“论著”栏的最后一行上填写会计案例的标题,并贴入内容。会计案例应是在受聘高级会计师后,结合近期会计工作实际的某项业务或事项,要求有背景、主题、过程、结果、分析和本人发挥作用以及启示借鉴,具有较高使用价值和参考价值,字数要3000字以上。案例标题下方标明工作单位和姓名。会计案例作为量化评分依据之一。
  9、身份证、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高级会计师聘用证书、有关获奖证书以及担任现职务的任命文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①担任现职务的任命文件,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组织架构情况以及本人任职所在架构中的层级关系证明1份。
  ②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应包括证书编号和姓名等情况两个部分。
  10、申报的电子数据要求
  参评人员请在使用申报软件完成全部内容填报后,点击申报软件的初始界面上的“数据上传”按钮,导出一条电子数据,将其刻录在一张空白CD光盘上,随同所有纸质材料一并装袋后上报。
  11、光盘刻录内容
  ①由软件生成的数据上报文件1份。
  ②已填列个人申报数据的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申报端程序文件包1份。
  ③情况表、单位推荐意见、单位简介、论文著作、会计案例等纸质材料的word文档各1份。
  12、软件操作注意事项
  ①本申报软件仅适用于windows2000和windowsXP系统。
  ②“个人资料”必须全部填写完整并保存,再贴入论文内容后,才能保存当前资料。内容贴入可用键盘的ctrl+C复制和ctrl+V粘贴方式操作。
  ③导出的情况表和呈报表等word文档,务必排版整齐。
  13、材料装袋要求
  为了保证资料不至遗失,必须使用大号的、可用细绳缠绕封口的牢固的牛皮纸文件袋,不受理其他非牛皮纸文件袋包装的材料。材料袋上应详细注明申报人的单位、地址、邮编、办公电话和个人手机号码。提交给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复核的原件必须单独装袋,工作人员当面复核后由本人收回,以免遗失。
  三、材料报送的程序及要求
  申报材料必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逐级审核,统一集中上报。即:参评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首先经过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之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由各设区市财政局、公务员局或行业主管厅、局(总公司)职改办,集中办理对申报材料签注最终审核意见和对材料加盖推荐地区、部门(单位)公章等项事宜;最后由各设区市财政局、公务员局或行业主管厅、局(总公司)职改办在汇总本地区(本系统)全部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后,指派专人在规定时间统一将全部申报材料送至省财政厅。
  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都必须经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复核并加盖单位公章,仅盖分公司、分支机构公章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所在单位是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应同时盖本单位印章和上级主管单位的公章。
  人事关系委托人才市场代理的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都必须同时加盖人才市场和聘用单位的审核公章。
  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申报。已评审确认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材料报送的时间安排及地点
  申报人员必须在2013年5月3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各自的材料装袋后自行递交到各设区市财政局指定地点或行业主管厅、局(总公司)的职改办。
  1、省属单位、各行业主管厅、局(总公司)职改办受理的个人申报材料必须于2013年5月6日到2013年5月10日的正常工作日,报送到省财政厅。
  2、各设区市财政、人事部门请于2013年5月10日前,指定专人将本地区汇总后的参评人员材料统一集中报送到省财政厅。
  3、2013年5月10日后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4、省财政厅受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43号一层104室省会计学会。
  五、信息公告与查询
  1、福建省会计信息网网址:http://cz.fjkj.gov.cn/高师评审/。
  2、福建省会计信息网上可查询福建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12]30号);可下载各种相关附件与表格。
  3、省财政厅会计处咨询电话: 0591-87097628,87097637。
  4、省公务员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咨询电话:0591-87857057。
  福建省职称改革 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
  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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