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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工商企监[2013]121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3-27
实施时间: 2013-3-27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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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工商局:
  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2012年企业监管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工商企监[2013]150号)要求,结合我市企业监管工作实际,市工商局制定了《福州市工商局2013年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要点》,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3月27日
  福州市工商局2013年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工商系统企业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及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市局“抓好五个落实,打造五种形象,全力服务闽江口发展区建设”为总体要求,以规范经营主体准入、服务企业发展为核心,以有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为抓手,全面推进无证无照社会化管理和企业信用信息社会化运用创新,进一步加强企业注册资本合法使用行政指导工作,加大对黑网吧等无照经营和违反登记事项案件的查办力度,促进全市企业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行政指导
  1.实行监管前移指导服务。加强与注册官的沟通联系,研究实践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与巡查监管无缝对接办法,特别是:企业信用建设知识宣传,企业被警示或锁定原因及整改告知,出资期限延期申请和逾期法律责任的行政指导,认真审查企业执照住所和经营场所(分支机构)登记信息的真实性,会计事务所有关执业信息备案,酒巴和会所等涉安企业登记把关,以及企业提供的联系电话等,监管人员要主动作为,依靠注册或年检窗口,共同促进市场主体准入规范,增强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2.注重现场指导的有效性。在现场检查中,除依据工商总局《工商机关行政指导工作规则》,针对行政相对人经营活动中违法倾向进行预警或者劝告适用口头等简便即时行政指导外,其它违反企业登记法规的超范围经营、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经营地址、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等,应当制发限期改正通知书或责令停止违法经营通知书,增强监管执法效能,不得以行政指导替代依法应当做出的行政行为。
  3.继续扩大社区服务业备案范围。全面落实社区小家电、自行车、缝纫等服务业由社区物业或业委会登记制度,积极引导其及时到居委会或社区进行备案。适时组织人员到社区进行调研,以服务民生,方便群众为根本,探索扩大对社区居民健身等活动场所的备案范围。
  二、提升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水平
  4.宣传信用建设知识。利用政府组织开展商务诚信活动,以及以诚信兴商宣传月和开展电子商务诚信交易试点工作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营造氛围,促进企业增强信用管理意识,提高企业信用积累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5.完善信用制度建设。认真实施失信企业惩戒和守信企业激励制度,进一步落实将恶意“两虚一假”被吊销执照行政处罚企业的发起人及股东列入“黑名单”监管;进一步落实相关业务处室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规范对企业不良信用信息的公开披露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监管信息政府部门之间相互抄告制度,逐步建立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机制;加快与工商银行信息对接的软件系统研发进程,力争实现工商企业监管信息与工商银行企业金融信用信息资源共享,积极推进与税务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前期实质性工作研究。
  6.开展企业信用评价。认真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积极依托个私协会,对照考评细则,提高考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继续开展信用优异和良好企业评选认定工作。
  7.深化信用分类监管。以企业信用信息社会化运用为推手,总结推广中介、金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行业信用分类监管经验,今年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对汽车4S店、医药行业、经济鉴证、装饰装修、房地产经纪等行业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三、继续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执法力度
  8.稳妥处理“三虚一逃”案件。积极争取地方政法委支持,研究制定稳妥处理企业“三虚一逃”案件的具体办法。探索与登记窗口、开户银行联手跟踪掌握贸易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量较大)后一个月合法使用的动态信息,规范提前介入,加强事前指导,力争杜绝和减少抽逃资金违法行为,提升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率。
  9.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环境污染整治,加强对沿溪、沿江企业的主体准入和经营行为监管,突出乡村旅游景点的主体、影响环境的石材加工、动物养殖场等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范围监管,配合做好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等整治工作。
  10.配合开展专项治理。以依法履职为根本,以确保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为已任,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校园周边治理等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扫黄打非、禁毒防艾、安置帮教、处置非法集资、流动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工作。
  四、全面推进无证无照经营社会化管理
  11.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许可审批部门和公用企业管理责任,全面推广仓山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三级联动”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县(区)、镇(街)、村(居)三级工作平台,上下联动,各司其职;五城区和长乐市要主动与综治办沟通,进一步明确将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列入社区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内容,在人员、设备、工作机制等方面,主动对接,构建预防、举报、查处、登记、规范为一体的无照经营社会化网格管理模式,全面推进楼宇经济监管。
  12.继续强化“黑网吧”整治。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健全综治考评机制,进一步依靠乡镇政府和公安、文化等部门监管力量,实现齐抓共管。对城乡结合部、重点乡镇、村居、校园周边等“黑网吧”屡禁不止的区域,要严格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制,实现监管常态化;督促网络运营商建立“黑网吧”经营者数据库,落实“黑名单”重点监管制度;发挥乡镇街道基础管理作用,适时组织开展“斩网行动”,从根本上建立治理“黑网吧”长效机制。
  13.继续创建“零无照一条街”。巩固扩大创建“零无照一条街”成果,继续开展2013年创建“零无照一条街”活动,在巩固2011、2012年创建“零无照一条街”基础上,4月份确定并上报新的创建街道,并参照2012年创建和验收标准拟定工作方案。
  14.提升抄告平台有效运用。积极配合省局抓好企业监管信息抄告平台的软件升级,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该平台的操作培训。发挥无证无照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作用,积极争取地方效能监察机关支持,制定实施抄告落实督查方案,开展抄告平台专项督查。
  五、促进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15.建立促进中介组织规范发展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全市促进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领导小组的协调职能作用,加强与主管部门间的沟通联系,促进行业性中介组织健康发展。各县(市)区政府要参照省、市政府建立健全促进中介组织规范发展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争取将促进中介组织规范发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政府绩效目标考核体系。
  16.继续开展重点中介行业专项整治。认真落实2013年省、市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治理对象,突出治理重点,查办一批违法中介组织案件,进一步规范中介秩序。试行以会计师事务所为重点的执业人员资格和签章备案制,大力推行平潭县局工程领域中介组织备案管理经验,促进市场中介组织信用建设。
  17.强化市场中介组织信用建设。参照全省“五十佳”市场中介组织评选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为主要依据,适时开展中介组织创建“创建信用中介组织和信用执业人员”(“双信”)活动。充分发挥市场中介组织信用平台作用,及时发布良好信用中介组织和披露不良信用企业信息。
  六、提升企业监管干部综合素质
  18.适时开展企业监管干部教育培训。结合县(市)、区工商局机构改革和企业监管干部调整的实际,市局将组织企监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市)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适时开展企监业务知识培训工作,重点培训企业登记法律法规和信用监管系统操作、违反登记事项案件查处等内容。
  19.加强和改进巡查监管责任制。充分发挥工商所巡查监管基础作用,完善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记录,提高对重点行业主体准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巡查监管效能。继续推行企监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企监理论研究和理论成果转化,及时发现和总结监管工作经验。
  20.严格实施效能督查和绩效考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日常督查评价机制,把年终绩效考评与日常督查成效相结合,注重日常工作落实和成效,把动态过程监管与静态成果相结合,提升全市企业监管工作上新水平。
  七、进一步加强对个私协会工作指导。指导协会组织发挥 “三自”优势,以行政指导、专项培训、创先争优等活动为载体,实现监管与服务、监管与发展的统一,助推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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