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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5-17
实施时间: 2013-5-1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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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营改增”试点工作任务安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3年5月1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区国税系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促进广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为广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确保自2013年8月1日起,广西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含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和发行)等行业“营改增”试点正式运行,即,试点纳税人自8月1日起能够正常开票,自9月1日起能够正常纳税申报,纳税人平稳过渡,征收管理正常运行,为广西第三产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税制环境。
  三、工作原则
  (一)积极主动。“营改增”试点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社会关注度大,影响广泛深远。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充分认识试点的重要意义及其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主动,大胆实践,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整体推进。“营改增”试点涉及财政、地税、国税和广大纳税人,必须在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国税局的统一领导下,树立大局观念,搞好内外协调,制订总体方案,抓好各阶段工作,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紧紧抓住试点纳税人确定、政策业务培训、发票印制发行管理、征管系统准备、税款申报征收等重要环节,优化纳税服务、强化政策效应跟踪分析,确保试点顺利进行。
  (三)务求实效。“营改增”试点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及时跟踪测算试点行业和企业税收负担及对我区财政收入的影响,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务求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减轻基层和纳税人负担,尽可能减少一线干部具体操作工作量、减少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往返的次数。
  (四)严格政策。“营改增”试点工作政策性强,各地必须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把握和落实政策规定。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研究反映,妥善解决。针对国地税部门之间、不同税种征管之间的差异,研究过渡措施,确保实现试点纳税人平稳过渡。
  (五)协调配合。“营改增”试点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系统各级各部门必须上下一致,明确责任,协调配合,群策群力,确保改革平稳过渡。自治区国税局要统筹安排,集中优势力量,承担组织管理和业务技术支持保障;市、县国税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发挥靠前指挥的优势;基层税务机关要发挥贴近纳税人,便于联系和服务纳税人的优势,高效率地确保目标如期实现。
  四、组织领导
  自治区国税局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全系统“营改增”试点工作。王柳德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丁明强巡视员、唐开义副局长、欧发明副局长、杨辉副局长任副组长,自治区国税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所得税处、收入规划核算处、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财务管理处、督察内审处、国际税务处、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1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组、宣传报道组、征收管理组、测算分析组、技术保障组、服务培训组。各市、县(区)国税局相应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安排
  按照整体设计、统筹安排、稳步推进的原则,围绕确保自2013年8月1日起,广西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含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和发行)等行业“营改增”试点正式运行的工作目标,细化58项重点工作(工作任务安排表附后),全区“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准备(2013年4月底前)
  本阶段自治区国税局主要工作包括:召开动员会;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政策,组织开展对师资人员进行培训;对重点纳税人开展调研,分析“营改增”试点对我区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影响;研究制定“营改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分解计划表;研究制定试点纳税人移交接收办法等。
  本阶段市、县国税局工作包括: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向党委政府汇报;认真学习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文件,组织开展本单位业务人员培训;对重点纳税人开展调研,分析营改增试点对我区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影响;获取地税局营业税纳税人相关数据信息。
  (二)试点纳税人信息确定等(2013年5月底前)
  本阶段自治区国税局主要工作包括:研究制定试点征管工作方案、模拟运行方案、培训方案、纳税服务方案、应急预案;研究制定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认定、纳税人确定、税收优惠管理、差额征税管理、发票管理(包括代开货运专用发票管理)等管理办法;制定政策执行情况分析软件的编写需求等。
  本阶段市、县国税局工作包括:向地方相关部门宣传介绍情况;研究制定“营改增”试点实施方案及工作分解计划表;确认试点纳税人名单及相关资料;国地税信息比对,进行筛选、分类,通过上门或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核实,逐户确认接收试点的具体税源户,并做好税务登记和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签订财税库银三方扣款协议;有针对性地自行组织本单位业务人员分类培训;做好对纳税人培训的方案和培训准备。
  (三)纳税人培训、业务技术准备、试运行(2013年6、7月)
  本阶段自治区国税局主要工作包括: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税务端安装;技术保障硬件安装;完成对综合征管信息系统等各大系统的开发、测试、升级及功能联调;自助办税终端的开发、测试、升级;初始化平台信息导入CTAIS;各类发票印制完成验收入库;发布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等;研究制定风险管理文件;对各市准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收集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组织开展模拟运行工作。
  本阶段市、县国税局主要工作包括:试点纳税人电子征管数据接收、核实、补录;办税服务厅硬件、软件设施的准备;税务部门防伪税控系统发行场地、设备、人员准备;对试点纳税人进行税种和发票的核定;向试点纳税人发售发票;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企业端的发行、安装及升级;对纳税人开展增值税业务、防伪税控系统、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发票开具使用(包括网络发票)、网上电子申报系统等内容的多层次、多业务类型的培训;完成纳税人税款入库的准备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组织纳税人模拟运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票领购、发票开具(包括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进项认证、纳税申报、开票入库等税收事项,确保纳税人能正确开票、申报纳税等。
  (四)试点启动(2013年8月1日起)
  本阶段自治区国税局工作包括:正式试点;跟踪运行质量,分析试点情况,加强调研协调,做好运行质量、税负变化及相关效应分析;掌握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做好涉税舆情应对;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等。
  本阶段市、县国税局工作包括:保证试点纳税人的顺利开具发票;组织做好发票认证工作;接受纳税人纳税申报和税控报税;跟踪申报、税款入库情况;监控分析税源流动情况;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当前税收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将推进“营改增”试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税收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重大举措抓紧抓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精心组织。“营改增”试点,国税部门承担的任务十分繁重,环节多,难度大。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要认真理清工作思路,把握相关政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实完成任务时间,分工到位,责任到人,精心组织,群策群力,切实抓好落实。要重点抓好宣传、纳税人接收确认、培训、征管准备、纳税服务、技术保障、应急管理、分析评估等工作,确保“营改增”试点如期启动运行。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调研,关注纳税人的反响及操作中的各种具体问题,定期向自治区国税局反馈情况,提出相关建议。遇到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及时处理,齐心协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三)积极宣传。按照正面、有序、审慎原则,明确宣传重点,搭建多渠道宣传网络,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工作,关注“营改增”试点外部舆论环境,关注道ianduoqu做好正面舆论引导和涉税舆情应对,争取社会理解和纳税人的支持配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协调配合。“营改增”试点涉及面广,社会敏感度高。各级国税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动汇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的联系沟通,密切与地税部门的联系,在试点纳税人认定、数据信息交接等方面加强配合。
  (五)及时反馈。各级国税机关要对各阶段工作进行及时总结、分析,对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典型事例等要以信息专报等形式及时报送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国税局将对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跟踪分析。“营改增”试点顺利启动后,切实加强管理和分析评估工作,确保试点健康、平稳运行。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营改增”试点工作任务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1 组织机构 自治区国税局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业务组 ###############
2 各市、县(区)国税局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
3 召开会议 召开全区国税系统“营改增”试点工作动员会及各市科长座谈会 2013年5月31日
4 方案准备 研究制定“营改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计划表 2013年4月30日
5 研究制定试点征管工作方案、模拟运行方案 2013年6月10日
6 研究制定纳税服务工作方案 2013年5月31日
7 研究制定综合应急方案 2013年5月31日
8 研究制定宣传方案 2013年5月31日
9 研究制定内部培训方案 2013年5月31日
10 研究制定外部培训方案 2013年5月31日
11 会同广西航信公司等服务单位制定防伪税控系统及货运税控系统培训方案 2013年5月31日
12 业务准备 制定相关办法。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一般纳税人认定办法、过渡期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差额征税管理办法、代开货运专票办法;关于做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确认工作的通知;试点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和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版式、用量的核定办法;“营改增”初始化及数据准备方案;出租车等行业征管方案;试点行业计算机定税的定额依据、定额标准、调整系数以及计算公式。 2013年5月31日
13 配合财政部门研究试点实施前后税负变动较大企业的扶持政策 2013年7月31日
14 制定政策执行情况分析软件的编写需求 2013年6月20日
15 制定税务机关内部信息系统(票表税比对软件、风险管理平台、水利基金等)及纳税人端软件(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短信申报、网上直报等软件)补丁开发业务需求 2013年5月31日
16 根据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风险管理文件 2013年6月30日
17 调查测算 配合财政部门、地税部门做好测算工作,对“营改增”对税收的影响进行分析 2013年5月31日
18 宣传培训资料准备 编写“营改增”培训教材、宣传材料 2013年5月31日
19 印制发放培训教材和宣传材料 2013年6月30日
20 开展宣传 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向新闻媒体、全社会、纳税人的政策宣传工作 2013年9月30日
21 在自治区国税局内外网站开设“营改增”试点工作专栏,及时发布“营改增”政策、信息以及宣传培训材料 2013年9月30日
22 通过网络咨询栏目收集、整理“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问题;通过12366热线收集、解答“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疑难问题 2013年9月30日
23 解答广西国税网站纳税人咨询 2013年9月30日
24 对内培训 开展师资培训(政策,申报,征管及货运税控系统操作) 2013年3月31日
25 市县国税局有针对性地自行组织业务人员分类培训(政策,申报,征管及货运税控系统操作) 2013年5月20日
26 开展师资培训或视频培训(征收管理及软件操作) 2013年6月15日
27 市县国税局有针对性地自行组织业务人员分类培训(征收管理及软件操作) 2013年6月15日
28 对外培训 对纳税人政策、业务操作开展培训 2013年7月15日
29 纳税人接收 与地税局做好试点纳税人的筛选工作,对地税局移交试点纳税人进行确认,按时接收地税机关移交的试点纳税人信息;组织纳税人签署税库银扣款协议 2013年5月31日
30 试点纳税人电子征管数据接收、核实、补录,完成试点纳税人的税种核定,办理税务登记,和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 2013年6月30日
31 纳税人发票、设备准备 测算试点纳税人专用发票(含货运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种类和用量,制定普通发票印制计划和方案,向总局报送追加方案和向印刷厂下发订单 2013年5月15日
32 编制上报税控器具需求数量 2013年5月31日
33 编制税收缴款书和完税凭证增印计划及经费预算 2013年5月31日
34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验收入库 2013年6月15日
35 各市、县国税局到自治区国税局领取发票 2013年6月30日
36 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 做好货物运输业纳税人税控系统升级、个体户的定额核定、冠名发票企业行政许可、指导试点企业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 2013年7月15日
37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审批事项办理 2013年7月15日
38 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咨询台,为试点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提供专门服务 2013年7月31日
39 受理纳税人购票申请,发放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为试点企业发放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货运发票税控系统设备;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货运发票税控系统的发行、安装及升级 2013年7月15日
40 税务技术保障 内部信息系统模拟环境搭建(综合征管软件、防伪税控、货运发票、稽核协查等) 2013年5月31日
41 提出设备采购计划(服务器)、网络扩容计划 2013年5月20日
42 购买安装国税局代开货运设备、对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税务端升级 2013年6月30日
43 综合征管信息系统、电子申报系统、网上抄报税、网上认证系统等系统的测试、升级 2013年6月30日
44 各类系统联调:货运发票税控系统、防伪税控系统与综合征管信息系统的发票发售功能联调;电子申报系统与综合征管信息系统的申报功能联调;网上抄报税、网上认证系统与防伪税控系统抄报税功能联调;财税库银三方联调 2013年6月30日
45 模拟运行 搭建完成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测试环境 2013年5月31日
46 完成综合征管软件和防伪税控税务端软件的升级工作,搭建好模拟运行的软件环境 2013年6月30日
47 模拟运行企业通过测试环境购买、开具(包括税务机关代开)、认证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展会计核算 2013年7月10日
48 模拟运行企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防伪税控报税和增值税纳税申报 2013年7月15日
49 主管国税机关受理企业报税和申报,将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录入综合征管软件(测试环境)并开具税票 2013年7月15日
50 国库模拟税款入库 2013年7月31日
51 问题收集 收集、整理遇到的问题,以10天为一个周期,将问题逐级汇总上报至自治区国税局“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31日
52 监督检查 对各市准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013年7月20日
53 正式开票、申报 正式启动试点,试点纳税人通过税控系统正式开具发票,成功开票后及时报告税务总局 2013年8月1日
54 试点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会计核算 2013年8月31日
55 接受试点纳税人纳税申报和税控报税 2013年9月16日
56 跟踪管理 对试点效果跟踪分析。 2013年12月31日
57 配合财政部门落实财政扶持政策 2013年12月31日
58 通过各种传媒和平台跟踪报道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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