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关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给予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5%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实施方案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3-6-28
实施时间: 2013-7-1
法规类型: 关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6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我国给予与我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5%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3年7月1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等29个已经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见附件1)的7831个税目产品实施本公告所列的特惠税率(95%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实施方案,见附件2)。
  二、自2013年7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对原产于瓦努阿图共和国(已经完成换文手续,2013年2月从最不发达国家名单毕业)的7831个税目产品实施本公告所列的特惠税率(见附件2)。
  三、对进口原产于赤道几内亚共和国、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塞拉利昂共和国、塞内加尔共和国、索马里联邦共和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乍得共和国、孟加拉国人民共和国、萨摩亚独立国等9个未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继续实施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63号附件6 进口商品特惠税率表所列的特惠税率。
  四、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原产于本公告第一、二、三款中所列国家并享受特惠税率的货物时,应按照海关有关规定填制报关单,“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应填报为“13”。
  五、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原产于本公告第一、二、三款所列国家并申请享受特惠税率的货物时,应按照《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10号公布)的规定向海关提交有关单证。
  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原产于柬埔寨王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缅甸联邦等3个国家并申请享受《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特惠税率的货物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9号公布)的规定向海关提交有关单证。
  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原产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孟加拉国人民共和国等2国并申请享受《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特惠税率的货物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亚太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7号公布)的规定向海关提交有关单证。
  六、本公告附件2中使用了简化的货品名称,其准确的名称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商品名称描述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 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名单
  2. 95%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货品清单1
  3. 95%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货品清单2
  4. 95%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货品清单3
  海关总署
  2013年6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给予安哥拉共和国等6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3 2023/12/25
关于实施布基纳法索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8/8/22
关于公布2016年1月1日起港澳CEPA项下新增及修订零关税货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6/1/1
关于给予所罗门群岛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 2021/2/1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0]54 2020/12/25
关于对科摩罗联盟等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的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5/12/10
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4 2024/12/1
关于2015年下半年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15]8号 2015/7/1
关于给予布基纳法索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通知 税委会[2018]42 2018/9/1
关于对原产于所罗门群岛97%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的函 税管函[2021]7号 20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