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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2年中小企业“三集”发债直接融资补助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经信办[2013]117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7-1
实施时间: 2013-7-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阅读人次: 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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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率先倍增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府办[2012]23号)第12条“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中小企业”三集“融资。对中小企业参与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的给予单个企业发债额5‰最高10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要求。现就2012年“三集”融资的中小企业开展申报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与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区域绩优票据)、集合信托,直接融资成功的中小企业。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中小企业债务类直接融资补助资金申请表》;
  (二)相关部门发行债券、票据、信托计划的批文和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盖公章。
  三、支持标准
  按发债额的5%,给予发债企业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助。
  四、资金补助期限
  对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期间,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小企业。
  五、申报时间
  7月1日-7月20日。由企业申请,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签章后报市经信委财金协调与融资担保处。
  联系人:
  市经信委 张光平 61885842
  市财政局 王平 61882557
  附件:成都市中小企业债务类直接融资补贴申请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3年7月1日

相关附件:
成都市中小企业债务类直接融资补贴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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