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琼价费管函[2013]304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5-21
实施时间: 2013-5-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623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海口市物价局:
  报来《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请示》(海价〔2013〕77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0〕9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你市所属城市规划区和建制镇、独立工矿区、垦区以及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房屋建筑的,均应按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海口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用地类别,不同容积率标准等条件,按不超过琼价费管〔2010〕99号文规定标准,制定不同房屋建筑应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报省价格、财政、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三、其他涉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及减免办法等相关问题,请按照《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0〕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 杭房局[2022]12 2023/1/30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青政办发[2014] 2014/10/1
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城 丽财综[2024]10 2024/8/12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 沪房计财[2022] 2022/8/31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上 沪建交联[2011] 2011/4/26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 穗建规字[2019] 2019/2/18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 皖政办[2002]80 2002/12/9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宝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陕价行发[2006] 2006/1/12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对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免收 沪房管财[2014] 2014/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