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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双控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湖政发[2013]15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4-12
实施时间: 2013-4-12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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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产业发展迅速,对保障市场供给、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养殖总量大、面源污染重、产业无序发展等原因,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矛盾日益突出,面临的市场风险不断加大,逐步呈现出不可持续发展的态势。为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生态养殖业的若干意见》(湖政发〔2008〕39号)要求,现就加快实施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双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养殖总量。各县区要按照“将养殖量控制在生态承载力范围之内”的目标,严格控制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总量,到2015年,全市生猪年饲养量控制在230万头以内、温室龟鳖养殖面积控制在400万平方米以下。对平均每亩耕地养殖生猪达到2头以上的重点乡镇,要抓紧制定生猪养殖控制规划,明确减量目标,落实减量措施,切实把生猪养殖量减下来。对温室龟鳖养殖密度大、管理水平低、环境污染重的乡镇,要下决心关掉一批、转移一批、提升一批,努力提高环境承载能力。同时要优化区域布局,严把准入条件,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控制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增量,促进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有序发展。对新建、扩建、改建的规模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场,要依据动物防疫、水产种苗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落实养殖准入制度,做到该禁则禁;未经审批的,国土资源、环保、农业部门要严格执法,各乡镇作为责任主体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责令拆除,恢复原貌。
  二、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提升产品品质。各县区要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规划,加快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区域布局调整,提高产业集中度,逐步改变“低、小、散、滥”的粗放养殖模式。要按照“养殖规模化、规模适度化”的要求,鼓励养殖户建设适度规模生态化养殖场,支持抱团组建大型合作社,提升生产经营的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强化行业自律。有条件的重点控制乡镇要规划建设生态养殖园区,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公共服务,引导养殖户进园区。要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提升产品品质。市农业部门要加快制定温室龟鳖养殖技术操作规程,普及无公害标准化养殖技术,推广“温室-外塘”二段式养殖模式,提高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各县区要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档案制度,逐步建立生猪和温室龟鳖从产地环境、投入品、饲养管理过程到市场销售的全程监控体系和质量可追溯体系,确保生猪和温室龟鳖的质量安全。
  三、切实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各县区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县区为单位、乡镇为主体”的治污工作体系,进一步落实养殖户的治污责任。要继续巩固生猪存栏100头以上养殖场排泄物治理成果,强化沼气池维护与沼渣安全清理工作。积极推进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粪便收集和有机肥加工网络。全面开展温室龟鳖养殖废水、废气治理工作,各县区要因地制宜采用“集中收集接入污水管网”、“区域集中治理”、“养殖场生态循环”等多种处理方式,加大废水治理力度;要禁止养殖户使用生活垃圾、工业废料等材料加温,逐步推广和改造使用生物质燃料锅炉,鼓励使用太阳能、电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切实防治大气染污。
  四、加快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各县区要按照“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模式,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财政扶持、企业运作、保险联动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当前,市农业部门要加快推进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试点,指导试点单位做好建设暂存冷库、配置密封收集车辆、落实收集人员和制定管理制度等工作,力争试点早出成效。要积极探索病死龟鳖无害化处理机制,健全监管、政策和责任体系,提高收集覆盖率和处理到位率。在试点推进过程中,各乡镇要强化属地监管和联防联控,通过逐户告知、签定承诺书等方式,切实让养殖户承担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禁病死动物随意丢弃和非法出售。各县区要加大监管力度,及时组织开展对农贸市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的执法检查,杜绝病死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各县区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加强领导,迅速行动,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实施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双控”工作的具体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市政府将成立巡查组,适时赴有关县区和重点控制乡镇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附件: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重点控制乡镇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2日
  附件
  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重点控制乡镇
  一、生猪养殖重点控制乡镇
  德清县:新市镇、乾元镇、雷甸镇、武康镇、三合乡、莫干山镇
  安吉县:天子湖镇
  吴兴区:东林镇、埭溪镇
  南浔区:练市镇、千金镇、善琏镇、南浔镇
  二、温室龟鳖养殖重点控制乡镇
  德清县:乾元镇、洛舍镇
  吴兴区:东林镇
  南浔区:菱湖镇、石淙镇、善琏镇、和孚镇、双林镇、千金镇、南浔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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