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劳动就业 > 劳动报酬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府发[2013]26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6-14
实施时间: 2013-7-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422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1000元(每日46元);
  (二)每月1070元(每日49.2元);
  (三)每月1140元(每日52.4元);
  (四)每月1200元(每日55.2元)。
  二、调整后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10.4元;
  (二)每小时11.1元;
  (三)每小时12.1元;
  (四)每小时12.6元。
  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雅安地震灾区可暂缓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时间由雅安市人民政府确定。各市(州)应尽快重新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标准,经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后于10日内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丽政发[2015]80 2015/12/4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8年] 鄂政发[2008]40 2008/8/1
关于调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京劳社资发[200 2004/1/1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 闽政[2012]39号 2012/8/1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甘政发[2014]39 2014/4/1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成府发[2012]2号 2012/1/1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浙政发[2012]10 2013/1/1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豫政[2011]70号 2011/10/1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14年最低工 京人社劳发[201 2014/4/1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衢政发[2010]22 20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