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停止征收部分利用档案收费的复函
发文文号: 粤价函[2013]62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6-7
实施时间: 2013-6-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25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档案局:
  《关于申请取消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部分利用档案费的函》(粤档函〔2013〕59号)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复如下:
  一、自2013年6月15日起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免收除复制费以外的利用档案费,具体包括“档案保护费”、“咨询服务费”、“证明费”。利用档案费中的复制费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注销(更换)《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苏财规[2009]10 201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772号 2024/3/1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利用档案经营性服务收费的通知 皖价服[2013]13 2013/10/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电 京地税档[2009] 2009/7/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浙江省地税稽查系统档案管理 浙地税函[2005] 2006/1/1
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6]63号 2016/5/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国家重点 桂财教[2006]70 2006/7/12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物价局机关档案工作部门整理 皖价办[2011]15 2011/9/9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利用档案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鄂价费规函[201 201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