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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13年度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科发外[2013]48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科学技术部
发文时间: 2013-6-4
实施时间: 2013-6-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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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辽宁省、湖南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科技厅(委)、财政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1]226号)的有关要求,经科技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科技部和财政部已完成了对2013年度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项目的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项目共计19项,全部为无偿资助项目,中央财政预算计划安排资金4000万元。其中研发项目17项,计划安排资金3960万元;交流项目2项,计划安排资金40万元。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二、为提高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项目的公开性、公正性,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公布之日起2周内,接受社会各界对立项项目提出的异议和举报。详情请查询:科技部网站,网址为, 联系电话:010-58881353;财政部网站,网址为qys.mof.gov.cn,联系电话:010-68552850。
  三、请以上各省科技厅(委)、财政厅(局)对公示项目进一步予以复核,并在公示期内,将复核意见报科技部和财政部。科技部联系电话:010-58881353;财政部联系电话:010-68552850。
  特此通知。
  科技部 财政部
  2013年6月4日

相关附件:
2013年度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立项项目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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